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26版:中国国资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6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6月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外包派遣工:央企不得不说的人和事儿

来源:中国企业报  

外包派遣工:央企不得不说的人和事儿

(上接G01版)

有专家指出,2007年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所确立的劳动关系模式进行了一定修正,特别是更加重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但是这种修正并不彻底。劳动者享有各项社会权利与“劳动者身份”紧密相连。这样的劳动关系模式源于国有企业,而占中国产业大军重要比例的农民工是很难融入这种劳动关系模式中的,因此也就很难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同时,劳动法对国有企业规制能力越来越弱,很多国有企业甚至在极力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形式将原有企业职工排挤出企业,使他们不再享有国有企业职工的各项权利。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甚至超过60%,这实在应该引起警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指出,劳动法颁布20年来,中国的劳资关系已经发生深刻变化。20年前资本实力过强,而劳动力实力过弱,而现今劳动力一方力量转盛。

他认为,现阶段乃至未来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否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修改完善劳动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目前就业格局、就业形式新变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的形势;而且,中国加入WTO这么多年,劳动就业市场迫切需要和国际接轨;劳动法的修改,要处理好旧体制的遗留问题,实现制度顺利过渡。

“目前,部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尚未理顺,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十分复杂,改制企业的劳动关系亟待规范。”郑功成表示,很多央企外包工、派遣工的问题更是考验着各方的神经,成为棘手却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