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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6月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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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能否剥离办社会职能
关乎改革成败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孟书强

央企能否剥离办社会职能关乎改革成败

日前,剥离央企办社会职能工作又取得新进展。国务院国资委与河南省政府在洛阳联合召开驻豫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启动工作会议。会议确定以洛阳试点为抓手,其它各市逐步跟进,确保2015年前完成洛阳市的分离移交任务,2017年前全面完成河南省的分离移交任务。这是继黑龙江、重庆等地之后央企向地方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又一标志性事件。

企业办社会是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一大特色。这种看上去很美,为企业职工提供“从摇篮到坟墓”一揽子福利的制度设计,在计划经济时代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型,其负面影响逐渐暴露,由于这些职能主要从职工福利出发,几乎不考虑经济效益,且这些职能也非央企专长,每年却要为此消耗央企数额不菲的补贴成本,已经成为央企前行中的沉重包袱。

国资委成立伊始,就逐步着手对央企甩掉这些包袱采取了一系列行动。早在200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就正式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中石油、中石化、东风汽车3家央企附属医院和社区等办社会职能机构进行分离。十年过后,应该说这些年的剥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结果显然并不尽如人意。

2012年底,时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的王勇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剖析了国资国企改革中存在的体制、机制、结构和历史问题。其中明确表示,央企还有医院、学校和管理的社区等办社会职能机构8000多个,对这些机构的费用补贴每年多达几百亿元。这与最初“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完成央企分离社会职能工作”的目标显然还有很大差距。

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启动以来,国资委已把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这是对企业负责,也是对历史负责。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指针。对央企来说,就是要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沉重的社会包袱让央企无法完全把精力投放在主业上,必然影响其核心竞争力。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是这轮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议题。在某种意义上,央企办社会职能不能很好剥离,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无从谈起。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关键是要引入民间资本,让民间资本参与,发挥民间资本在改革过程中的比较优势。但民间资本参与国资国企改革是来获取利润的,如此沉重的历史包袱无疑会让一大部分民间资本望而却步。

此外,办社会也非央企所长。这是一个职业分工日益细化的时代,术业有专攻。办社会对央企来说,不能说是不务正业,也绝非最佳选择。央企既不熟悉,也无精力,在某种程度上也必然办不好这些本应属于社会办的职能。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不仅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精干央企主业,也有利于提升央企职工的生活品质,改善民生。

在更深的层次和意义上,剥离央企办社会职能是十年前中央就做出的承诺,十年过后,这一工作并没能完全让公众满意。如果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之中还不能很好地完成这项工作,将更加透支央企的信用,既无法向公众交代,也无法向历史交代。剥离央企办社会职能不仅关系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成败,也关系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的成败。

一言以蔽之,如果说央企办社会在计划经济时代是一种必须的话,在今天则已成为阻碍央企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一大障碍。剥离央企办社会的职能,不仅是央企公平参与竞争、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精干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实现公共服务专业化、切实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这不仅关系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成败,也关系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必须把剥离央企办社会职能提升到关系改革成败的高度来对待。(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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