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投机取巧、不合规则”的企业竞争行为,无论是在传统经济时代,还是在互联网经济时代,都无法长久。
互联网时代的商业竞争更要守“道”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沈闻涧
互联网时代的商业竞争更要守“道”
新技术、新平台的出现,是否就意味着企业的商业竞争可以不守传统商道、任意而为?
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势头,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速度,快速催生了包括微博、微信、移动QQ以及APP客户端等一系列可以供企业进行品牌展开和市场推广的新窗口、新平台。不过,由于这些新平台缺乏相应的法律监管,也快速沦为少数企业实施“不正当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的温床,并被少数企业美其名曰“创新营销手段和模式”。
日前,被誉为家纺行业“三剑客”的梦洁家纺、罗莱家纺和富安娜,围绕多条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的不实内容而公开叫板。先是梦洁家纺公开披露:两家同行的经销商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攻击“梦洁家纺315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虚假信息。随后,罗莱家纺以高管沟通解除误会的方式握手言和。另一同行富安娜则反指责梦洁家纺故意炒作、抹黑自己,并称发布攻击梦洁家纺虚假信息的公众号与富安娜没有关系。随后则遭遇梦洁家纺的强烈反击,并明确表示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几则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的虚假信息,为何会让三家企业如此“大动干戈”?根源就在于透过微信公众号这类新平台发布攻击对手的虚假信息,存在着“传播快速、针对性强、危害性大、不易监控”等特点,会在短期内对企业在终端市场销售造成“立竿见影”式冲击。甚至还被一些商家命名为“创新竞争手段”。对此,梦洁家纺公关总监皮世明表示:“对手拿着攻击我们的虚假报道在卖场直接通过手机向消费者展示,影响很坏很大,这绝不是现代商业文明所希望的商战,也不是互联网技术创新的目标。”
这绝非孤例。就在过去两年间,互联网行业的百度、腾讯、奇虎360三家大企业,相继利用各自所拥有的搜索平台、即时通信QQ平台、杀毒软件平台相继展开了一轮激烈的商战。其核心手段就是借助各自覆盖数亿计的用户平台,传播攻击对手的信息,甚至还逼迫用户在应用软件上“二选一”。
在上述问题和现象层出不穷的背后,正是近年来在微信、微博等新平台快速成长过程中,一直缺少相应的法律监管体系的配套和跟进。这正好为一些企业实施“不正当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提供了有利的空间和缝隙。这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不少企业即便是从传统经济时代步入互联网经济时代,仍然没有抛弃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商业竞争手段,甚至试图继续借助这些新媒体新平台的“高效快速、不可察觉”等优点,放大这种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和效果。
事实上,这种“投机取巧、不合规则”的企业竞争行为,无论是在传统经济时代,还是在互联网经济时代,都是无法长久,也不会真正帮助企业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反而会将企业发展和竞争引入歧途,甚至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