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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版            中国企业评论
 

2014年5月2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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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目前来看,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场精彩大戏,混合所有制显然没有停留在造势与演练层面,其破局与实战的演进速度已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前不久,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企业国投信托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泰康人寿和江苏悦达作为战略投资者,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央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首笔交易。更令人关注的是,一直被视作国有资本垄断重镇的能源领域也掀起了混合所有制的阵阵涟漪。

混合所有制的新期待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张锐

混合所有制的新期待

在探索中求解,在破局中发力,在阵痛中再生,作为中国经济改革棋局中最厚重也是最值得期盼的板块———国有企业改革不仅考验着决策者的胆识与智慧,而且时刻牵动着普通百姓敏感的神经。

据悉,由国家多部委联合起草并在日前提交给国务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即将落地,在宽阔腹地之中铺开的国有企业改革再一次燃起了人们的崭新期待。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国有企业有数万家,其中中央企业130家,但统计结果表明,非国企在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中的比例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25%左右上升到了目前的75%,吸纳就业人口由同期的不到10%劲升到时下的50%以上。另外,通过对最近三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总资产利润率计算对比发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只有年均4.9%,而同期股份制企业则为7.5%,混合所有制经济明显高于国有经济的运行效率。优秀的因子应当得到呵护与激励。通过混合所有制将民间资本更广度和更深度地植入国有企业,在还权于民、还权于市的同时,借以从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分配制度等多级层面对国有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造。

从目前来看,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场精彩大戏,混合所有制显然没有停留在造势与演练层面,其破局与实战的演进速度已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前不久,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企业国投信托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泰康人寿和江苏悦达作为战略投资者,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央企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首笔交易。更令人关注的是,一直被视作国有资本垄断重镇的能源领域也掀起了混合所有制阵阵涟漪。据中国石化发布的公告称,公司将拿出30%油品销售业务股权让渡于社会和民营资本;几乎同时,占据全国80%电网的国家电网公司也对外宣称,将在直流特高压、电动车充换电设施和抽水蓄能电站三个领域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地方国有企业迈动的混合所有制步伐愈来愈清晰。在重庆,五洲书韵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与重庆出版集团合作,先后成立了4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在上海,绿地集团已一次性引进了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鼎晖嘉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和珠海普罗股权投资基金等在内的5家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在广东,格力集团正在剥离格力地产,珠海国资委将公开转让格力集团不超过49%的股权引进战略投资者。统计报告显示,目前全国至少有20多省份的数百家地方国有企业开始向混合所有制谋势借力。

置于如此乐观的情景之中,中央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也发布权威报告称,目前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经占到总企业户数的52%。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的比例已经超过53%;与此同时,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681户,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的比例已经超过60%。

的确,按照引入非公资本的数量,国有企业在很大面积上实现了混合所有制,但必须正视的是,许多企业的国有制性质并未因此得到实质性稀释。拿中央企业来说,目前尚未引入民营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的仍占50%左右,同时,即便是引入了民营资本,绝大多数央企主要是在子企业的层面引进,母公司引进则是寥寥无几。因此,从资产性质来说,央企中真正市场化竞争的资产只有5万亿资产,仅占其全部资产的1/6。如果照此推行混合所有制,其彰显出的实际价值不能不令人生疑。

显然,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还有很大的扩展空间。在我们看来,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以及部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采取国有独资之外,其余均可以按照负面清单的管理方式,允许民营资本公平地进入。即便是军工行业,只要不涉及到国家军事机密的军品生产,如常规武器的生产,尤其是一些非核心的零部件,都可以适度让民企来参与,甚至可以让其在共同组建的混合所有制公司中拥有控股权。另外,诸如电力、石油、石化等自然垄断和电信、铁路等行政垄断行业,在大幅砍削政府审批权的同时,许多业务或环节均可向市场开放,以实现充分竞争。

企业股权开放比例太低是民营企业对混合所有制的最大担忧。根据德勤中国的统计,对于目前提出的混合所有制概念,民营企业家中有60%以上的人选择了“暂不进入,等待制度明朗或先完善自身条件”。对于参与的疑虑则更多地集中于担心“开放股权比例过低,民营企业难有话语权”,选择这一选项的企业家占66.7%。应当说民营企业的顾虑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以中国石化为例,虽然此前向社会资本让渡出了30%油品销售业务股权,但中石化依然掌握着大部分股权,参与其中的民营企业很可能没有参与经营与决策的权利。不仅如此,中石化依然掌控着上游勘探和中游炼化业务,资金担心进入后中国石化会通过对上游和中游的控制转移利润。如果真是这样,混合所有制最终就蜕变成“圈钱”的游戏。

因此,民企参与混合所有制,如果既不能改变混合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地位,也不能得到相应的话语权,而且企业的治理结构还是沿袭传统国企的模式,这样的混合所有制只是徒有虚名,或者说一种在非市场、非法治的背景下的淮桔为枳的混合所有制。

这里不难看出,国企控股的比例发生实质性的进退才是确保混合所有制取得实质性突破的关键。一方面,除需要控股企业外,国有企业引进民营资本应当一律采取上不封顶的做法,并更多地在母公司层面展开,同时提倡和激励民营资本控股;另一方面,要在公司治理机制层面建立强制性的小股东累计投票权制度,使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小股东有充分的利益诉求和顺畅可靠的表达渠道。

重要的是,无论是政府还是原国有企业,都应该展现出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诚意,以契约精神,明确国资与民资之间的关键条款,如混合所有制下的第三方重要股东如何监管分享收益、出现利益输送后如何纠偏以及受害民资股东如何获得救济等等。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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