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18版:中国国资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18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5月2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资一周要闻(2014.5.9—5.15)

来源:中国企业报  

国资一周要闻(2014.5.9—5.15)

1.王岐山:央企不能透支党的信用

关注指数:★★★★★传播指数:★★★★★

事件:据中纪委网站12日消息,5月6日至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先后4次主持会议,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王岐山在座谈中强调,中央国家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是市场经济的骨干力量,其党组织和党员肩负着重要政治责任,一言一行均关乎党的形象,要增加而不能透支党的信用。

点评:“要增加而不能透支党的信用”的提醒和要求令人振聋发聩,值得每一位央企人警惕和深思。央企人不妨把其作为自己日常生活的准则,用其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

2.国资委严查央企重大腐败案件

关注指数:★★★★★传播指数:★★★★

事件:5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勇同志的批示精神,对进一步加强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毅发表讲话。会议认为,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上,有的认识还不到位,与中央的要求还有差距,必须充分认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政治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牢牢抓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部署到位。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企业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点评:党的建设是央企的传统优势。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一些企业出现了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给一些腐败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仅是反腐需要,也关乎央企业务提升。

3.国企高管限薪或覆盖所有国资

关注指数:★★★★传播指数:★★★★

事件:《中国经营报》10日消息,2013年年末人社部完成了对国有企业高管的全面调研,近期在总结调研结果,并将以此作为依据之一制定相应的全面限制国有企业高管收入的规定。该报道称,目前只有国资委直属的央企高管受到限高规定,未来的国企高管限薪规定将进行“分类管理”,除了覆盖至央企的二级、三级子公司,以及各个地方国企外,在合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中,按照国资的占股比例,对高管进行薪酬管理。目前制定的规定也只和地方国有企业以及央企子公司相关,而央企总公司的高管收入已经基本调整到位。

点评:国企高管全面限薪将覆盖所有国资,无疑是一种进步。但在制度层面上,这可能只是治标。长远来看,治本还需要更加开放的市场,因为在根本上国企高管薪酬的“问题”还是市场不够开放之果。

4.四川国资国企改革《意见》出台

关注指数:★★★★传播指数:★★★

事件:《四川日报》13日消息,四川省委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拟定新一轮国企改革的“路线图”。《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实现80%的国有资本集中在公共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产权多元化取得新突破,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等目标。推行选人用人市场化是四川国资改革方案中的一大亮点。《意见》专项提出要实现激励约束科学化。制定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办法,探索采取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超额利润分享等激励方式,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点评:国资改革有所为有所不为,是一个人人明白的老常识,但面对市场的巨大诱惑,能否咬住关键行业和重点领域这棵“青松”,不为其它诱惑所动,才是对国资改革的真正考验。四川国资改革无疑抓住了这个“真问题”。

5.央企混合所有制步伐加快

关注指数:★★★★传播指数:★★★

事件:5月12日晚间,中石油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管理的与西气东输一、二线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及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核算的与西气东输二线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合称拟出资资产)出资设立东部管道公司。在公司成立之后,中石油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所持东部管道公司100%的股权。转让后中石油不再持有东部管道公司任何股权。中国电信董事长王晓初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亦表示,中国电信将在创新领域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对社会开放,不完全按照股权来分配经营权,2014年将以互联网、ICT两个新兴业务领域为重点,以混合所有制为导向,建立一个新型的中国电信。

点评:毛泽东同志说,正确的路线决策制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是大势所趋,未来更大的考验或许就是对央企“干部”的考验了。换言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付诸行动之后,最需要的可能是有这方面经验的“干部”。

(作者孟书强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