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红利
用于民生须有法可依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孟书强
央企红利用于民生须有法可依
财政部网站6日发布消息,决定从今年起适当提高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最高上交的比例可达25%。据测算,2014年将收取央企税后利润1414.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5亿元,增长36%。
消息传来,网络上一片欢呼之声,不少网友纷纷点赞。不过,对于多数普通公众而言,提高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可能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如何确保这些国有资本收益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把这些增加的钱真正用在老百姓身上,或许才是我们今后面临的更为重要也更为棘手的问题。
在过去的十多年中,央企上缴红利比例一直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即便央企红利上缴后,又以财政补贴形式回流,最终用于民生支出的并不多。这些年不少央企陷入“亏损时挨骂,赚钱时也挨骂”的怪圈与此不无关系。
财政部在此次《通知》中明确指出,提高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意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不过目前来看,让这一理想照进现实并不那么容易。
财政部有关预算报告显示,2014年央企上缴的利润大部分仍然通过基础性投资、科技创新、改革脱困补助等各种名目回流至央企内部。这一部分资金约1150亿元,占比超过70%。央企上缴红利用于社保民生和补充社保基金支出的资金则只有184亿元,占比仅为12%。此前央企上缴红利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的比例则更低。公开数字显示,从2007年恢复分红以来,央企共缴纳红利约4678亿元,用于社保等民生类支出部分共约246亿元,仅约占总分红金额的5%。
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决定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至30%。此次财政部提高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正是对此的回应。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后央企红利上缴比例还会进一步增加。这些增加的钱用来干什么?有多少钱能够真正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真正用在老百姓身上,让普通公众得实惠,是目前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不过,尽管中央提出了央企上缴红利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但对于多大的比例用于民生,用在哪些方面、怎么用,谁来监管,用于民生的比例不达标时谁来负责等一系列问题目前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我们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要尽早确定央企上缴红利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比例。不论是12%,还是30%,或者50%,都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和底线,不能一直是一笔糊涂账,每年想划给多少就是多少。法学界有句名言,“正义不仅要被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同样,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承诺不仅要被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制定一个逐步增加的固定比例,一则有利于让公众看见央企和政府的点滴努力,改善央企和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一则有利于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形成一种倒逼压力。
其次,对于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红利用于哪些领域,怎么用也要有明确的方案。充实社保基金、建设保障房、解决低收入家庭的教育和就医费用等,央企红利上缴后需要用这笔钱的地方很多,怎么确保把钱用在刀刃上,也是一个不能不考虑的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的分配方案和监管体系,滋生腐败不可避免。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就要求央企上缴红利的分配和支出必须公开透明,一则防止暗箱操作、滋生腐败,一则便于把资金导向最需要的地方,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用。
此外,对于央企的各种政策性补贴也要做到于法有据,严格限制各种政策补贴的比例,以防“左手交,右手补”,让钱在央企内部循环。这不仅容易导致一些央企过度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待遇,加剧社会矛盾,也不利于央企真正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
总之,提高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是个好事情。但对普通公众而言,他们更为关心这些增加的钱能有多少用在自己身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红利收上来之后,怎么花,拿去做些什么都需要更为明确的实施方案和更好的监管体系。制定央企红利使用法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了。(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