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国企改革因地制宜混合所有制成重中之重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赵玲玲
地方国企改革因地制宜混合所有制成重中之重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显然,国企民企融合已经成为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头戏。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2月底,已经有上海、广东、重庆、山东等10多个省市部署了国企改革路径。其中,混合所有制成为多地国企改革的着力点。
东部地区:上海、广东
率先推进混合所有制
东部地区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也是全国地方国资体量最大的省市聚集地,我国历次经济改革的号角都是最先从这里吹响的,有着明显的地域优势以及政策红利,因而也就赋予了东部省市敢为先锋的勇气。
作为仅次于中央国资系统的上海国资,早在2003年就开始了国资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结束,上海国资委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被称为“上海国企改革20条”。
“多管国资,少管国企,不管经营”,在此方针指引下,上海探索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国资带动国企改革的实现形式,以企业整体上市的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今年,上海已列出国资流动平台建设、国资集中统一管理、企业分类监管、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等41项具体改革任务清单,系统推进,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迈出一大步。
3月17日晚,上市公司金丰投资一纸公告宣告上海国资国企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绿地集团将注入预估值达655亿元的资产,实现A股市场迄今为止交易金额最大的一次“借壳”上市。绿地集团也紧跟国资国企改革步伐,在体制与机制改革创新方面走在前列,成为上海国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样本。2013年末,原本由国资控股的绿地集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平安、鼎晖等非公战略投资者,股权结构更加多元化、运行机制更加市场化;2014年,全面推进重组及资产证券化工作,让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
上海领风气之先,一向自认为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省也不甘人后。2014年1月13日,在广东省委十一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国有企业改革被列为15项重点改革任务之首。2月19日,空调巨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其大股东格力集团将进行重大股权改革,公开挂牌转让49%的国有股权,引入战略投资者。耶鲁大学基金会有可能成为格力集团的战略投资者。不久之后,广东大型国企广新控股集团与广州天生印刷器材和广州天煌柏贸易有限公司等两家民营企业签署旗下资产转让合同,正式打响广东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第一枪。
广东省国资国企改革的突出亮点有:国有资本在持有比重上不设下限;支持国有资产重新配置和优势企业进行重组;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新增高管人员的市场化选聘以及引入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等。比如,广东将首先在省属国企二级以下企业推行与国企、与民企、与外企以交叉持股为主要形态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并进一步推动全省中小微国企与社会资本交叉持股。到2020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要超过80%,二级及以下竞争性国有企业基本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其中,到2015年,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到2020年,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80%。(下转G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