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风暴折射国企防腐机制缺位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孟书强
反腐风暴折射国企防腐机制缺位
十八大以来,国企反腐动作不断。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本月1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接受中纪委调查,成为国企重拳反腐中又一落马者。
巧合的是,中纪委在这一天召开会议,国务院国资委被确定为反腐查案的八个改革试点之一,上级纪委在此后将主导试点单位腐败案件的查处。为此,中纪委在机构改革中重新组建了第四纪检监察室,专门负责对国企的监督和腐败案件查办。国务院国资委近日也传出消息,下月开始,央企纪委书记必须专职反腐,不得再分管其它业务。这意味着,在未来国企反腐中,纪委部门被期待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以来,针对国企的反腐力度持续加压。中纪委频频出手,一大批国企高管因贪腐被中纪委约谈、调查。仅三月份以来,已陆续有十几位厅局级以上国企高管因腐败被查。更早前,中石油王永春、李华林、冉新权、蒋洁敏、王道富等多名高管先后被调查、免职。同属央企的中国移动、中国出版集团去年以来亦有多名高管被查。随着各级纪委的频繁出击,长期以来备受争议的纪委部门在民众中的声望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不过,在为纪委部门的高效反腐叫好的同时,另一层深深的忧虑也不时涌上我的心头。毕竟纪委部门反腐重在事后惩治,即使贪腐者在事后锒铛入狱也无法完全挽回其给国民经济造成的损失。曾有专家测算,中国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由于腐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约在9875亿—12570亿之间,大体相当于GDP的13.2—16.8%之间。而全年挽救回来的经济损失只有几十亿元,这还不包括在查处案件中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花费。
事实上,让我更为担心的还不只是这点。近两年来,国企腐败窝案有扩大趋势,其中不但有关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承担着国家粮食安全重任的大型国有粮食企业之一的中粮集团也榜上有名。这很难让人不质疑,国企贪腐何以如此严重?是不是我们国企预防腐败的制度设计出了问题?毕竟,在某种意义上,纪委部门查处越多的国企腐败案件,就越意味着制度约束的失效。
几年前,在荷兰海牙召开的第二届政府间国际反腐倡廉论坛曾发现,90%的腐败行为都与“腐败机会”有关。换言之,腐败实际上就是拥有了公共权力的意志薄弱者利用“腐败机会”,用公共权力在市场中寻找租金,实现权钱交易。事实上,梳理近年来国企高管腐败案亦不难发现,腐败机会的易得,制度约束的失效正是导致其贪污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尽管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企改革启动以来,各级部门都相当重视预防国企腐败。但时至今日,与成熟商业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跨国公司相比,不少国企乃至一些央企在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上都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由于没有真正按照市场规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企业进行管理和经营,企业内部制衡机制尚未有效形成。一些企业一把手只手遮天,很容易利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最后走上贪污腐败之路。
正如阿克顿勋爵所说,绝对权力意味着绝对腐败。任何的个人都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制度。如何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真正把国企反腐败与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在制度设计上把导致腐败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从根源上杜绝一把手只手遮天、集体腐败案件的发生,或许是我们在为纪委部门叫好的同时,更应深入思考的问题。
事实告诉我们,要遏止国企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防止腐败带来的严重后果,必须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必须着力治本,有效地加强制度建设。尤其,今年作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元年,新旧体制交替,往往容易导致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模糊、乏力,国资国企面临的腐败风险比以往更大,制度问题更须注意。纪委高效快速反腐固然大快人心,但其背后折射出的国企预防腐败的机制缺位问题更值得我们深思。
(作者系媒体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