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国企私有化暴利
关键是公开透明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昆仑岩
避免国企私有化暴利关键是公开透明
目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而细则制定必须把握的总原则,就是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避免借改革之机搞国企私有化、化公为私牟取暴利。
有人就是想搞国企私有化,借反腐而卖国企,卖国企是为了更腐败。他们称国有就是腐败根源,国企私有化才能从体制上根本反腐。其实,国企私有化不但不是反腐,恰恰是最大最彻底的腐败。所谓腐败,本质就是化公为私,用国企私有化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正中腐败分子下怀,实质是搞了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公权私化、公利私有,从根本制度上实现化公为私的腐败目的。以国企改制为名,把国有资产低价折股,内部瓜分,外部贱卖,让人包装上市,转手牟取暴利,养肥一个个大鳄巨蠹,造成国资变相流失,国企改变性质,大批职工下岗,国家企业失控、产业旁落,实体经济空心化,这样的噩运有史可鉴。
本轮国企改革的验收标准,至少应有三条:在社会总资产中,国有资产比重和国资所控制的资产比重,均比过去有明显提高;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得更好,资产经营效益更好,给国家上缴的税利水平明显提高;在国企改革过程中没有发生国有资产流失和化公为私现象。
然而,目前国内外某些势力正将国企改革视为一块肥肉,认为这是本世纪从中国可捞取的最后最难得的一份“改革红利”。而广大民众的最大担忧就在于此,我们党不能再次让这种担忧成为现实,不能一边在反腐败,一边却推动全国性的新一轮国企私有化腐败。可想而知,如果担忧成真,那党中央在全国人民心目中就威望扫地,打虎拍蝇都成笑话,被人看成是官僚买办势力集团倾轧争夺对国家财产权利的再分配。因此,在国企发展混合经济和股份制改造中,务必抓住要害,堵住化公为私的路子和漏洞。
混合经济和股份制改造是个筐,什么货色都可往里装。要有效防止有人在这个筐里揣私货、黑货,借改革化公为私谋暴利,就必须把握一个总政策,即习总书记讲的“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公开透明,就要坚决破除“神秘主义”,把改革的“暗筐”变成“玻璃筐”,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让黑腐行为无处藏匿。
首先,方案细则公开。国企改革方针政策、总体方案和措施细则要公开,接受人民质疑,听取群众意见,修改完善后,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才能实施。每个国企改革的具体方案、实施细则及理由也要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质疑,接受国家安全部门、经济主管部门和纪检司法部门的共同审查。在改革中,全民所有的企业产权能否出卖转让,不能企业领导说了算,也不能政府部门说了算,必须提交人大审议决定。
其次,资产评估公开。国企资产评估要逐项公开,从评估对象、项目,评估人的资格和社会公信度,到评估结果和依据,都要向全社会公示,召开听证会,利用包括网媒在内的各种渠道,接受社会质疑。如有疑义,必须重新审核。
第三,实施过程公开。无论是国企内部资产评估核算、组织调整、职工持股试点,还是与什么对象合作、怎么合作,股份混合公司的组成、资产来源和配比以及控股情况等,要全过程地公开信息、公开操作,接受社会舆论、专门机构和企业职工的共同监督。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制止和查处。
最后,资本交易公开。原则上只有批准上市的国资部分才能出售,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交易。个别未上市国资部分经法定程序批准转让,也必须在资本市场上公开竞价,不能搞私下交易。
建议党中央运用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派出由中纪委牵头,国资委、司法监察等有关部门参加联合组成的中央国企改革巡视检查小组,到各地听取群众意见,监督国企改革实施全过程,坚决制止和查办改革过程中的一切违宪违法腐败行为,验收评估国企改革成效,向全国人大报告,并向广大人民群众通报。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