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29版:中国国资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9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4月2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孙天罡起诉中石化案一审败诉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丁国明

孙天罡起诉中石化案一审败诉

2014年4月15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加利福尼亚州中区法院就孙天罡在美起诉中国石化要求赔偿51.7亿美元另加三倍损失和惩罚性赔偿作出裁定:接受并支持中国石化驳回动议中的全部抗辩理由,驳回原告孙天罡的全部诉讼请求,中国石化取得一审全面胜诉。

根据法院的裁定,法官驳回原告起诉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原告没有正确完成送达;法院对原告基于外国人侵权法的诉求没有对事(属物)管辖权;法院对中国石化没有属人管辖权。

本案源自2013年7月25日(美国当地时间7月24日),港商孙天罡在美国联邦加州中区法院递交诉状,以违反《外国人侵权法》和《反勒索及受贿组织法》,恶意控告、非法监禁等为由,要求中国石化巨额赔偿。

中国石化通过代理律师美国奥睿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10月28日向法院递交了驳回动议,后经过多轮答辩,2014年4月15日,美国联邦加州中区法院法官就本案作出裁定,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中国石化取得一审全面胜诉。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