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26版:区域经济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6版            区域经济
 

2014年4月2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刘阳深入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公司调研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特约记者刘剑波王智远

刘阳深入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公司调研

近日,陕西省国资委主任刘阳深入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就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和动员。

当天上午,刘阳一行深入新材料公司实地考察调研,深入车间、班组,仔细查看了各项目工艺、作业流程。下午,刘阳对新材料公司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情况和进展程度进行调研,并对此次活动进行动员。新材料公司总经理魏俊英就产业园概况、项目建设情况、试生产情况、2014年工作目标以及新材料公司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

陕西有色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黄晓平表示,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新材料公司要带好头,起到示范作用,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虚心听取意见,对包括本次职工代表所提建议在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立整立改”。要严格做好每阶段工作,过程要严密,工作要扎实;同时,也要与企业生产经营紧密结合,合理安排时间精力,使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紧贴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座谈会上,新材料公司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车间主管和职工代表踊跃发言,就如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别谈了自己的认识,同时就职工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向公司提出了建议。

在听取汇报并与职工代表充分座谈交流后,刘阳对陕西有色集团“低调、务实、埋头苦干不张扬”的优良传统给予充分赞扬,认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在短短三、四年时间建设成为具有开拓性和开创性的先进企业,十分了不起。刘阳强调,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党委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十分重视,新材料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党委的要求,通过开展好此次活动,在陕西有色系统乃至省国资委系统起到示范作用。省国资委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等陪同调研。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