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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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4月1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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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国企好新闻奖”评选活动启动

来源:中国企业报  

“首届国企好新闻奖”评选活动启动

为宣传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展示新闻战线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报道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在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指导下,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央企业媒体联盟拟开展国企好新闻奖评选活动。中国企业报社作为本次活动的承办单位,从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参评作品。评选范围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凡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刊物,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国有企业门户网站上正式发表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评选标准

1.消息类作品: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逻辑清晰,新闻要素完整。字数在1000字(含标点符号)以内。

2.评论类作品: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网络评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等,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字数在2000字(含标点符号)以内。

3.通讯类作品: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字数在4000字(含标点符号)以内。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板块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本类别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刊播年度申报。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单幅作品字数在3000字(含标点符号)以内。奖项设置

本次参评作品分消息、评论、通讯、系列报道四类。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评选委员会将向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向优秀奖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作品将集结成册。评选程序

实行各单位初评和评委会复评、定评。由主办方邀请中国记协领导、高校新闻院系专家和知名媒体人组成评委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1.4月15日—5月15日,各单位自行开展初评,并报送本单位作品及申报材料。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审核。

2.5月15日—5月25日,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具有参赛资格的作品进行复评。

3.5月25日—6月10日,主办单位组织评委会对进入复评的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各奖项名单。

4.6月10日—6月17日;评委会将评选结果、评委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确认无误后正式揭晓获奖作品名单。参评细则

各参评单位要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初评推荐工作,把真正代表本地区本单位最高水平的相关新闻作品推选出来。

1.首届国企好新闻奖参评作品须为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刊发的新闻作品。体裁可以是消息、评论、通讯、系列报道。

2.每个单位最多可送报8件作品参评,同一作者(含合作)参评作品不超过3件,要重视基层新闻工作者的优秀作品。

3.参赛作品须报送参评材料一式2份,每套材料由推荐表、参评作品组成,用A4纸打印装订在一起,推荐表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请在信封上注明“参评国企好新闻奖”字样。

4.本次评选由国企杂志社和中国企业报社两家承办单位负责征集作品。请将申报材料统一邮寄至其中一家承办单位,同时报送一份电子版文件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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