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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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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之火燎了城镇化眉毛

来源:中国企业报  

平度之火燎了城镇化眉毛

(上接第一版)

从现状看,农民所获得的征地补偿平均还不到地价的10%,因此,更多人从情感的角度出发,认为应当是同地同价,政府应当把卖地所得都给到农民才合理。实际上,只要认真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这种论点的不合理之处。

其一,土地价值不是由农民所创造的。一个地方的土地价格跟其地理位置、当地营商环境及配套设施有很高的关联度,而这些软、硬件投入大多是由政府完成的。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土地增值的收益应当由政府获得。

其二,土地价值的差异造成严重的贫富差距。在全国不同地区,同一地区不同位置,甚至是相邻的两块地,土地价格相去甚远。当都种植农作物的时候,这种差距表现的并不是那么明显。但当征地的时候,一个北京被征地的农民可能获得超过1000万元的补偿,而相邻地块上的同乡,由于没有被占地却丝毫不能分得土地的收益。更为严重的问题是这种巨大的利益,并不是由于个人的努力奋斗获得的。农民的出生地、村官分配土地的权力才是这些利益的决定性因素,这是一种严重的不公平。

其三,暴富农民不善理财很快沦为贫困人口。由于征地补偿来得容易,在一些普遍获得大量补偿的城中村,一些农民用补偿款赌博、找二奶、高消费,很快挥霍一空。同时又因为没有就业技能,变成一无所有的失地贫民,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其四,攀比心理加重导致征地更加困难。土地的升值及升值预期让农民对补偿的期望值大幅升高,征地变得更加困难,因征地发生的群体性和暴力性事件有增加的趋势。

由于农民在征地过程中获得的利益过高,导致在一些富裕省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逆城镇化现象:一些人明明已经在城市居住、工作,甚至有很高的收入,并且也不存在落户城市的障碍,但就是要保留其农村户口,为的就是能够在农村有宅基地和承包地,以便征地的时候能够获得巨额的补偿。这种现象的普遍化,对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是一个巨大的阻碍。

对于中国的农民而言,城镇化有着两面性:获得城市户口及其背后附着的利益,是利益的加法;失去土地则是利益的减法。农民是最实际的一个群体,只有利益大于损失的时候,其城镇化的愿望才会足够强烈。

在高速的城镇化过程中,让政府为难的是巨大的城镇化成本。根据社科院的计算,农民市民化的人均成本是13.1万元,我国城镇化需要的公共成本差不多是50余万亿元,这个成本本身包括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福利方面政府的支出。实际上,如果把所有的征地补偿款建立一个“全国城镇化基金”,用于解决农民市民化的成本,可能是一个相对更加公平的方案。

城乡差距是导致中国二元社会的最基本问题,所谓“人的城镇化”应当把解决进城农民“同城同福利”的问题放在首位。具体说,可以用“全国城镇化基金”让进城农民拥有当地平均的住房水平、各项社会和医疗保险、相应的就业培训和就业机会。目前,国家已经启动了城乡养老保险统一制度,迈出了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的重要一步。

大面积的城镇化应当是中国农民的福音,也是消除城乡二元化格局、促进城乡公平的一次重大历史性机会。征地过程中,必须解决更大范围的公平问题,而不是制造暴富群体和新的不公平。同在一个国度,城市居民并不拥有土地收益,所以当农民能够享有和市民同等的福利和机会的时候,也不应当再期望还保留着超额的土地收益。好的征地补偿制度,应当是让农民积极支持城镇化,而不是反对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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