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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版            中国企业评论
 

2014年4月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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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分开关键是政资分开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林加奇

政企分开关键是政资分开

市场之手是无形的,它反映的是事物内在的、客观的必然性;政府之手是有形的,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在操作上要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为前提,审视而为,适度而行,既要防止监管缺位,又要避免滥用于经济干预。

当前,我国无论是高耗能的电解铝、钢铁和有色金属冶炼,还是造船和钢铁业中高端产品的硅钢,以及新兴产业系列中的光伏太阳能,均出现大量的产能过剩现象。究其原因,既有市场失灵问题,更与政府追求经济发展速度与规模的冲动性密切相关。

近些年来,之所以出现投资越压越涨、房价越控越升、产能越调越剩等事与愿违的现象,主因就在于政府将投资、房价、生产等方面的宏观调节扭曲为对微观经济的管制,对经济运行干预过多过深过细,未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压抑了市场主体的能动性和活力。

偏好政府之手调控经济,往往导致设租、寻租,串通腐败;导致办事效率低下,企业事业单位自主权削弱,市场主体地位虚置。

政府与市场关系,焦点是实现政企分开,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

提高宏观经济管理的有效性与增强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力,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关键在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焦点仍然是实现政企分开,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

实现政企真正分开,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的目标指向是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从实践上看,发展相融相生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不失为一条通途。在这方面,江西已经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取管理技术骨干持股的办法实现了国有股与私人投资的融合,彰显了人力资本在公司价值创造中的主体作用,焕发了巨大的生机和活力,市场开拓走向世界,经济效益持续高速增长;江西建工集团公司则通过国有控股股份与台商股份、管理层股份并举,实现优势集束,改制当期,即走出连续13年亏损的状态,产值、利润指标一路飙升,分别由2008年的51亿元、-1300万元,达到2012年的155亿元、3.1亿元;2013年,在我国经济增速有所回落的形势下,两项指标依然逆势而上,分别达到210亿元、4.7亿元。从混合经济的特性上分析,由于私人资本很多是以家族、血缘、亲友关系为基础成长起来的,国有资本则与政府的关系渊源较深,这就决定了两者在产权特性和文化传承上优劣互见。两种资本的嫁接相得益彰,有利于发挥私人产权委托-代理链条短、对决策与经营效益关切度高的优势,有利于私人资本通过财产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加快社会化进程,有利于增强对国有资本的产权约束,推动公司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走向现代企业制度。

实现政企真正分开,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关键是推进政资分开

实行政资分开,也就是成立政府的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司出资人职责;其他政府机构则不履行出资人权利,只承担公共管理职能。这项改革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后正式出台。由此,奠定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国有企业最基本的产权制度,从而使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成为可能,也为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创造了前提。

与此同时,还必须看到,在新型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形成之前,把经营自主权交还企业的说法是含糊不清的。如果交给企业内部人,由内部人去控制,显然不合适。从法律关系上考察,在所有权与经营权未分离的状态下,企业出资人同时也是经营者,企业经营自主权由谁来行使不言自明;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状态下,出资人是资产经营的委托人,经营者则是代理人,经营者的职责权限按照出资人的意愿作出授权,因而,这些权责是从出资人手中派生出去的。通常,出资人乐意于将自己不便管、管不好的管理事项让合适的代理人去承担。这些做法相袭成规,在公司制产生后,逐步为公司内部章程乃至公司法肯定下来。可见,尊重和落实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首要的问题仍然是建立健全出资人制度,赋予出资人在资产管理、经营者遴选和考核任用、经营战略等重大事项上的自主决定权,强化产权约束,在此基点上,按照公司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相互制衡、协同运作的法人治理机制。同时,遵循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借鉴我国中金公司和新加坡淡马锡管理模式,实现从管企业为主向管国有资本为主的转变。

(作者系江西省国资委原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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