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出台
1955年3月21日
来源:中国企业报
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出台
1955年3月21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举行。陈云代表中央委员会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
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期间是从1953年到1957年。这个计划草案的编制工作,在1951年就已经开始,中间经过多次的补充和修正,到1955年2月,即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执行了两年之后,才编制完毕。
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提出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概括地说来,就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单位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对于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地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建立对于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实现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一个重大的步骤。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规模很大,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速度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