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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3月1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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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国企历史包袱需要政府配套改革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任腾飞丁国明

解决国企历史包袱需要政府配套改革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企改革要抓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加快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企股权结构;二是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黄淑和称,在推进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不能搞“一刀切”,将采取“一企一策”办法,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每个企业的方案。如确定一家企业股权比例时,会综合考虑国家是否控制、控制到何种程度、企业实际的发展需求等因素。可以预见的是,将来很多国有股权比例会在现有基础上大大降低。

黄淑和认为,进行改革应做好顶层设计,加快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比如,在深化国企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上,应抓紧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制度,为企业赢得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等。国有企业发展必须市场化,否则没有出路。“一企一策”是国企改革重点,绝对不能搞“一刀切”。目前,“一企一策”研究方案还要上报,仍需综合考虑,并与改革配套。方案是一个指导思想,企业根据这个思路和要求部署。总体原则是有一些明确要改的,往前先推。

深化国企改革还需要政府的配套改革措施。黄淑和指出,深化国企改革有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在客观方面,不是国企自身能做到的,需要政府在配套改革方面应该多做文章。

黄淑和告诉记者,现在全社会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都比较关注,深化国有企业这篇文章必须做好,如果做不好,会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观层面,要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采取更有利的措施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在客观方面,不是国企自身能做到的,这就需要政府在配套改革方面应该多做一些文章,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外在条件和外部环境,这将有助于解决一些国有企业历史包袱过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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