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夏玉发: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晓梅
全国人大代表夏玉发:建议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夏玉发
3月10日,来自基层贵池市贵池区杏花村的夏玉发代表,对当前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极为关注,他表示,由于电动车在生产、销售、行驶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管,不仅造成交通混乱,易发生交通事故,且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无保险赔付,影响社会稳定。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已迫在眉睫。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凭借不需要燃油,成本低、省体力、速度快等特点,深受普通百姓青睐。特别是中小城市和农村,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自行车已经逐步取代人力自行车和摩托车,成为道路交通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剧增,已引起了很多交通和社会问题。就池州市而言,2013年度,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8024起,涉及电动自行车1379起,占总数的17.1%;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613起,涉及电动自行车47起,造成8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7.67%和7.62%。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夏玉发建议从以下5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要纳入监管。国家应尽快规范各类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企业应一律关停;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管,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允许销售。对不服从监管的企业,可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追究刑事责任。
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要取得驾驶证。部分两轮、三轮电动自行车动力大、行驶速度快,未取得驾驶资格者由于缺乏安全常识和驾驶技能,遇到紧急情况心慌手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最高时速40km/h以上的两轮、三轮电动自行车应取得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资格,驾驶四轮电动自行车应取得驾驶小型机动车资格。
三、电动自行车要购买车辆强制保险。最高时速40km/h以上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自行车上路前应购买车辆强制保险,否则,交通民警可以扣留其车辆。
四、电动自行车必须统一发放车牌号。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对三轮、四轮电动自行车不上号牌,易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现象。应实行全省统一号牌式样,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
五、要改善城乡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电动自行车增长速度之快、保有量之大,令社会治理者始料不及。在今后城乡道路改、扩建和新建中,均要充分考虑到电动自行车的通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