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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版            残疾人就业报道
 

2014年3月1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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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残保金与残疾人就业人数共增长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少华

海南澄迈:残保金与残疾人就业人数共增长

近年来,海南省澄迈县残联坚持以安排残疾人就业为目的,以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为手段,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强化措施,使该县残保金征收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残疾人就业人数也同步增长。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残保金征收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部门多、面广、线长,政策性强。为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狠抓落实,确保征收任务按时完成,澄迈县政府结合实际,成立了由黄照良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办、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残联和人民银行澄迈支行等单位为成员的残保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残保金的征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县残联理事长兼任。结合实际制定了《澄迈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县地税局为代征机关,县残联负责用人单位在岗残疾职工人数的确认、应缴纳保障金数额的核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同时也明确了代征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时间、征缴管理和实施步骤。2011年6月还召开了全县征缴残保金工作动员会议,对征收的重大意义、范围、标准、奖罚及相关要求做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推动了征收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为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残保金征缴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宣传征收残保金的法律依据、目的、意义以及用途,县残联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先后设立咨询台3个、发放宣传手册1000多份、悬挂宣传标语300多条,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澄迈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收工作实施方案》等残疾人就业政策法规以及征收残保金的作用意义。利用新闻媒体,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发布公告,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对缴费单位进行政策宣传解释,号召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支持残保金征收工作。同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全县各用工企业,发放有关残保金征缴的有关宣传资料,耐心细致地进行了政策的讲解。通过一系列有效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了全县广大用人单位依法缴纳残保金的自觉性,逐步营造了理解、关心和支持残保金征缴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措施大力推进

在代收工作中,县残联与地税部门密切联系,加强沟通,互相配合,相互促进,做到年审工作与代收工作同步推进。特别是在残保金年审期间,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县残联在办公大厅设立了年审窗口,有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积极与地税部门配合,主动参与,同时也在税务机关征收大厅设立残保金年审窗口,为征收工作提供便利和条件。保证了两个部门之间在年审期间及时传递年审和征收的信息资料,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残联审核到位,地税机关征收到位,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在地税代收残保金工作进行前,县地税局对所属的11个分局作了具体的工作部署,上下联动,确保工作统一开展。县残联对所属的残疾人就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强化培训,较好地掌握了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地推动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在充分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县残联与县地税局每年共同举办地税代收残保金培训班5期,印发了相关材料7000多份,进一步明确了征收工作重点和时间要求,有效地推动了残保金征缴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就业人数的增长。2011年度残保金征收入库218万元,促进了残疾人就业12人。2012年度征收入库364万元,促进了残疾人就业37人。2013年度征收入库336万元,促进了残疾人就业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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