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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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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加快建立完善
生态补偿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黄山市副市长许继伟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吴明张晓梅张骅

全国人大代表、黄山市副市长许继伟国家应加快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许继伟

“作为黄山市的一名人大代表,听了总理的报告后,倍感振奋,备受鼓舞。黄山作为一个生态大市,落实总理报告中提出的要求,感到身上的任务更重,肩上的责任更大。”这是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黄山市副市长许继伟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说的一番话。

黄山的母亲河新安江横跨皖浙两省,是华东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和战略水源地。2007年,新安江流域被列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试点,2010年12月试点工作实施。截至2013年底,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累计完成投资345亿元,其中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完成投资60.7亿元,实施项目156个。目前,流域综合治理与管理机制逐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水质持续保持优良和稳定。根据皖浙两省联合监测结果初步测算,新安江出境断面水质均符合试点方案考核标准,且好于2008年—2010年三年平均值,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试点过程中,我们也确实面临着诸多的困难,感受到很大的压力。”许继伟说,一是资金的压力。目前,补偿资金的标准偏低,而黄山作为欠发达地区,自身财力有限。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巩固提升保护成效,资金缺口还比较大。二是保护的压力。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流域年均径流的减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水体自净能力降低,各种污染物增加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增大,持续保持水质优良的压力越来越大。三是发展的压力。为保护好新安江,上游人民付出了极大代价,牺牲了很多发展机会。近年来,全市累计关停淘汰污染企业170多家,整体搬迁工业企业90多家,优化升级工业项目450多个,拒绝进入污染企业180多家。

许继伟认为,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是建立生态文明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需要从中央到地方、从上游到下游、从政府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参与和配合。为此,他从四个方面建议国家尽快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二是加大对上游地区转型发展的政策扶持;三是加大对上游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四是加大对流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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