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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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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市场要求帮扶民营经济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晓梅张骅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应按市场要求帮扶民营经济发展

罗建国

3月7日,前来参加全国“两会”的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因受宏观经济影响,普遍面临下行压力加大、环境偏紧、制约因素增多等众多不利因素,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资金问题,财政应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安徽省财政从2013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11亿元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变直接投入为间接支持企业,县(市区)也等额进行配套,资金全部用于充实县(市、区)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为进一步加快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去年下半年省财政调整支出结构,新增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增加省担保集团注册资本金,省担保集团以股权投入按照参股但不控股的方式,对全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国有及国有控股担保机构进行现金注资。总体上看,政策效应十分明显,拉动市县配套资金27.53亿元。

罗建国认为,财政系统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要改变传统的输血模式,坚持发挥市场决定作用,优化配置财政资源,让民营企业及民营经济参与到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并在政策设置和资源配置上给予同等待遇。比如国有企业引进民资注入,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实现民营、国有双赢,这种改革不仅是今后财政支持国有经济的方向,也是民营经济改革发展获得财政支持的重要图径。

在改革创新工作进程中,安徽省财政厅坚持从政策层面给企业减负,营造更为宽松的市场环境。2013年,安徽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省经信委、省监察厅对全省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分析和研究,联合向省政府提交了有关规范涉企收费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据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在国家去年上半年减免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安徽省从去年8月1日起自主取消、调整、下放和缓征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3项政府性基金,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8亿元;同时,对经营性服务收费和学会、协会、研究会等收费实行严格管控。

同时,积极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截止2013年底,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户数69116户,累计减轻企业负担42.38亿元;对因新老税制转换税负增加的企业,落实好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累计拨付扶持资金17.2亿元。严格执行国家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去年8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全年预计减轻小微企业税负7亿元。对按程序申报并符合土地使用税减免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为企业办理减免税手续;认真做好企业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起征点提高等工作,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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