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国资监管贯穿到改革全过程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战略新兴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吴金希:
来源:中国企业报
把国资监管贯穿到改革全过程
现在存在一个现象,就是把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国资监管分割开来,似乎是彼此不相连的两个方面。其实不是这样,两者是相互联系的。搞混合所有制必须要让监管走在前面,把国资监管贯穿到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全过程,不能等到混合所有制完成以后再去监管。以近期势头最为强劲的广东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例。前几天,在广东省省属企业与民营企业对接会上,广东省属企业与合作方签约了10个项目,引入民间资本超过500亿元;推出了首批54个项目,预期引入民间资本超过1000亿元,涉及了交通运输、建筑建材、冶金矿产、电力、旅游休闲、金融投资、医疗卫生等13个行业。这是继中石化打响第一枪以后,形成了一个高潮。这么大一个动作,监管不到位,就可能造成混乱。
我们注意广东的监管有两种做法,很值得称道。一个是混合所有制在评估股权时成立第三方评估委员会,明确产权制度。过去我们有过很多教训,在混合所有制发展的过程中,不管是九十年代的企业改制还是俄罗斯等国的教训,都是把国有资产低估,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现在广东省提出的成立第三方评估委员会,应该是由国资委出面,这就标志着监管步骤紧随改革进程,不是事后监管,而是提前监管。把监管贯穿到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全过程,尤其是混合所有制“混合”的过程,这是对国资监管一个创新。
广东的混合所有制监管还有一个新的特点,就是规定民营资本超过50%就取消国企的待遇,按民企来管理,这是对混合所有制管理的一个变革。国资在股份混合中第一次划出来一条线,按控股的多少来规定管辖的主体与客体范围。
目前,国企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这一现状对国资监管方式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今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将国资监管列为2014年改革的重要任务。从总理工作报告看国资国企改革的深化,无疑会是今后国家经济改革的一个最重点领域。
我认为,未来国资国企改革将沿着四个方向发展。一是政府部门和国资监管部门回归本位,只管资本,不去干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应该由企业管理的工作事项全部交给企业,进而解决管得过多过细的问题;第二点就是组建或改建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能,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监管。第三点就是完善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董事会建设,建立起职业经理人制度。逐步切断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关系,让所有权和经营权真正分离。第四点就是根据国有企业所处的不同领域、业务属性、目标责任、市场地位等进行科学的分类,并对国有企业的功能进行准确定位;探索分类推进改革、分类加强监管等措施,有针对性地推进国企改革和结构重组。公益性的国有企业采取特许经营政府监管,经营性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实际上就是混合所有制。
在总理的工作报告中,我们还看到这样的表述,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共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这两个文件非常重要,一个文件是讲让出,一个文件是讲进入。制定文件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国资监管的过程。我们看到,监管已经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结合到一起来了。(本报记者赵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