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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            融合的力量-思辨
 

2014年3月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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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两制是混合所有制破题良策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丁是钉

一企两制是混合所有制破题良策

中国石油西气东输项目三期工程可以说是国有垄断型企业引入民资的典范。然而,随着“最美政协委员”刘迎霞被突然取消委员资格,由其牵头的城市基础设施基金也被曝出打着“引导民营资本进入能源业”旗号,事实上出资人仍主要是国有资本。不仅国有股东出资占到了这支基金66%的份额,而且中石油自己所占股比高达40%。

中国石油引进民资的失败让中国石化尚未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笼罩上一层雾霾,加深了民间对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疑虑。然而,对于以中国石化为代表的国有企业来说,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是箭在弦上,无论是出于改善自身的治理结构需要,还是顺应民资进入垄断型行业呼声,都是势在必行。在民间资本对庞大的国有资本望而生畏的情况下,借鉴“一国两制”的智慧,对中国石化相应业务进行“切割”,采取“一企两制”方法设立经营“特区”,应当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和路径。

民间资本在进入垄断行业分享利益充满梦想的同时,也对参股中国石化这类巨无霸企业充满了恐惧。

第一个恐惧是能不能赚钱。根据中国石化2013年上半年报披露的数字计算,其资产利润率只有2.2%,净资产利润率也不到5%。销售业务只是中国石化的一个事业部,本次拟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销售板块的销售利润率为2.3%。而且在汽油、柴油采购价均下降3%以上的情况下,销售收益却同比下降了16.8%。这样的收益水平还不如余额宝的收益高。更为重要的一个因素是,销售板块要从炼油板块进行采购,这也就意味着中国石化完全有可能通过提高上游售价转移利润。

第二个恐惧是能不能说了算。截至2013年6月30日,中国石化的注册资本是900个亿;总资产是1.27万亿;所有者权益是0.58万亿。面对如此天量的资本,几乎没有任何民营企业可以匹敌。根据中国石化的公告,其本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是销售板块,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30%。30%股本所拥有的话语权基本等于“举手同意权”,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完全没有控制能力,无力改变原有制度框架下的运作惯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中国石化的销售业务基本上都是以分公司形式存在,本身就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括人事任命等一系列的权利都在总公司,民营资本的话语权就更无从落实。

从现实来看,对中国石化销售业务进行切分,拿出一块资产和业务(比如一个分公司)成立独立的法人实体,提高民间资本在其中的股本比例,增加民间的话语权,可以有效解决民营资本对于参股的恐惧症,从而提高试行混合所有制经营的成功概率。

首先,单独注册混合所有制公司,减小公司的体量让民间资本有能力以对等的资本进入。在民间资本总股比不超过销售业务总股本30%的情况下,允许其在混合所有制公司中的占比超过50%。这样既不伤及国有资本对于整个业务的控制地位,又能增加民间资本的进入意愿和话语权,是一种实质性的改革。

其二,试行混合所有制的目的是改变原来国有资本的治理结构、体制惯性,激发国有资本的活力,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水平和运营效率。因此,参股的民间资本进入后,不能是无所作为的配角,而必须是发挥主体力量的主角。

其三,混合所有制公司可以为销售板块的改革和运营提供经验样本。在混合所有制公司运营取得实效后,把其治理结构、运作机制、运营模式等复制到整个销售业务中,以此带动整个板块业绩的提升。

混合所有制改革肯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话语权博弈的过程。没有话语权和利益的领域,民间资本显然是不愿意进入的;过多地放弃话语权和利益,对于处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来说也是不可能的。划定一个特区,实行一企两制,是有效打破这一困局的破题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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