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25版:中国国资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25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2月2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石化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油品销售业务引入民间资本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丁国明赵玲玲

中石化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油品销售业务引入民间资本

“混合所有制改革”消息公布后,中石化股价于2月20日迎来近5年来首次涨停。王利博制图

2014年全国两会前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扔出一颗重磅炸弹,宣布将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共同经营其油品销售业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厘定。

“混合所有制改革”消息公布后,中石化股价于2月20日迎来近5年来首次涨停。

据《中国企业报》记者了解,2月19日,中国石化董事会通过了《启动中国石化销售业务重组、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该议案,中国石化将对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现有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同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

其中,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30%的情况下行使下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投资者、持股比例、参股条款和条件方案,并组织实施该参股方案;签署交易文件及相关其他文件,并办理与前述事项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披露等程序。公司将依照上市地的法律法规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审批和披露工作。

中国石化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中国石化率先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关精神的重大举措。

事实上,此前央企在推行公司制改革时,中国石化作为上市公司就已经在资本环节引入了混合所有制。当时,中国石化吸引了70余万的投资者,其中20%以上股份是外资和社会资本。只是这次中国石化迈出的步子更大了,不仅在生产经营环境,而且在销售环节也进一步推进了混合所有制。

据了解,中国石化成品油销售业务在中国石化主营业务中,盈利能力较强、资产回报率较高。该业务板块拥有完善的成品油销售网络,按照加油站数量计算,是中国最大、世界第二大成品油供应商,是中国石化的优良资产。(下转G04版)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