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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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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所”中国公司遇阻
或冲击赴美上市中资企业

来源:中国企业报  

“四大所”中国公司遇阻或冲击赴美上市中资企业

(上接第十三版)

不过,郭军认同业界普遍认为的中美围绕审计资料的争端源于两国法律的冲突与差异。

“美国证券法要求海外会计师事务所应要求向美方监管机构提供涉及在美上市的公司的审计文件。但中国《会计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郭军表示。

“四大所”目前日常工作依旧

假设决定最终获得通过,SEC的裁决生效,“四大”中国所将不能审计在美上市公司,但相关的决定在获得美国证交会委员会全体审议及批准之前并非最终定案,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大’中国对决议提出上诉可以促使美国证交会委员会立即对此展开审议。”郭军表示。

在此期间,中国成员所可以和继续不受干扰地为所有的客户提供服务。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人士潘婷向《中国企业报》记者透露,我们日常工作还是照旧,国内的上市业务和法审工作依旧,个人不觉得会受到多大影响。

据了解,“四大”在21天内可向SEC申诉,若SEC最终维持该判决,“四大”还可以向联邦法院起诉。走完这一程序要花一年、两年或许更长的时间。

“现在‘四大’已经向SEC提出上诉,如果SEC最终还是维持暂停‘四大’中国分部在美审计业务的裁定的话,‘四大’应该会进一步向法院提出上诉。然而,一旦双方之间进入司法程序,那么对‘四大’以及‘四大’的客户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不利影响。若‘四大’与SEC的官司持续一两年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在这一两年间‘四大’都不能为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郭军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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