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入场互联网引发影业投资商战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李金玲
百度入场互联网引发影业投资商战
王利博制图
互联网企业浸淫电影业似乎将成为一种趋势。近日有外媒报道百度CEO李彦宏将在洛杉矶组建电影公司。在传媒发展形势大好的情况下,李彦宏进军影业的举动被指是一场新的圈地商战。
报道称李彦宏的第一个目标已经锁定“西游”题材,准备斥巨资拍摄3D动画电影《悟空(Kong)》。该片预计投资将达4000万美元(约计2.4亿元人民币),成为亚洲地区最大投资手笔的动画项目之一。
神秘的大手笔投资
日前,百度公关人员对媒体采访表示不予置评,为这场大手笔投资蒙上一层神秘面纱。《中国企业报》记者在近日举办的中国电视剧全产业链金融交易会现场,就百度进军影业采访了百度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不方便透露任何消息,如有进一步进展会由公关部统一发布。
目前,百度旗下与影视相关的业务已经有视频网站爱奇艺。去年年底,爱奇艺成立一家影视公司,定位于集投资、制作、发行于一体的影视制作公司,并以工作室的形式吸纳影视制作人才进驻。有消息说,这部影片将由韩国一家动画工作室配合制作,韩国导演金正中负责运作,制片方是中国。
近年来,互联网企业纷纷进军电影行业已经形成了一种趋势。细数来看:2008年乐视网董事长贾跃亭投资成立了乐视娱乐,即乐视影业的前身;2013年3月,土豆网创始人王微创立动画电影工作室追光动画;2011年,腾讯设立影视投资基金,开始投资电影、电视剧的制作项目;2009年盛大网络和湖南广电斥资6亿元人民币,组建盛视影业公司。
根据目前已发布的2013年度传媒企业业绩报告显示,八成多业绩预增。2014年被看做影视文化发展大年,传媒行业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在发展形势大好的情况下,李彦宏进军影业的举动被指是上一轮互联网投资影业之后的又一场新的圈地商战。
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目前乐视影业在影视领域发展迅速,其依托于乐视网资源以及强大的发行力成功进入影视市场前列。而事实上,百度旗下拥有爱奇艺和PPS两大视频网站,资源不逊于乐视影业,加上当前影视行业发展迅猛,百度自然也不愿放弃这一“香饽饽”。除了百度,还有较多资源结构类似的公司,当前市场势必吸引更多互联网企业投资影视。
建设院线影院的空间劣势
“李彦宏进入影视业在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如果百度要认真做影视,那肯定是超级牛。”《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看好百度进军影业。
“大家都知道,腾讯和百度是互联网巨头,这种资源上的优势,是任何一家传统影视公司不具备的。这方面的优势乐视还有一些,其他的公司都没有。”上述一位业内人士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就营销和宣发方面,互联网公司的优势太明显了,特别是年轻观众的观影习惯、学历、知识、爱好,和互联网企业及未来的潮流是吻合的,容易衍生开发。
“互联网企业投资影视行业的最大优势在于大数据。”蔡灵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谷歌曾经发布过电影票房预测模型,提前一个月预测电影上映首周的票房收入,准确率高达94%。蔡灵告诉记者,通过大数据互联网企业可以对市场偏好有更大程度了解,从而降低投资风险,此外目前互联网是影视发行宣传的重要渠道,互联网如果投资影视行业在发行方面也占有较大优势。这些优势传统影视企业较为缺乏,对互联网类影视企业在影视领域的发展有积极影响。
电影相关的搜索量与票房收入之间存在很大的关联性,大数据的海量积累也无疑成为互联网进军影业得天独厚的优势。
文中上述业内人士还向《中国企业报》记者提到,电影最可怕的企业就是掌握了院线资源的企业,还有就是掌握了互联网资源拥有大量用户的企业。影视行业的格局已经出来了,不会有大的变动,从电影方面来说唯一对互联网企业不利的,就是现在已经没有空间来建设院线影院了。
该人士推测,百度将会和院线合作,和影视公司竞争。“竞争合作不矛盾。国外的棋不好下,我建议是重点国内,像万达那样有好的项目,可以投资好莱坞的项目。还有一点,关键是人才,怎么养这么一群人才,成本太高也危险。”
大数据的泡沫倾向
目前,大数据已在剧本、导演、演员的选择、拍摄和后期制作中开始应用。特别是在电影营销过程中,一些利用大数据推广营销的电影都取得了不错的票房。
电影《小时代》就在海量数据的分析中实现了创作和营销的精确定位,取得了不俗的票房成绩。但影片艺术质量本身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大数据无疑是互联网企业进军影视行业的利器,但是影视作品契合大众口味也并非一定会获得高票房或高收视率,影响影视作品市场表现的因素较为复杂。”蔡灵表示,目前大数据应用于电影票房有产生泡沫的倾向,虽然制片方知道市场的兴趣所在,但投机性较强,忽视了电影艺术质量,导致诸多口碑低、但票房高的影片出现。
安乐(北京)电影发行有限公司总经理姜伟认为,电影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非理性占很大比例。它的体验性消费很难用一个数据去分析、前瞻。姜伟认为,大数据就是在海量数据面前可能有软件上的技术分析,帮忙把所有行为通过数据方式整理出来。但是这是基于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它的价值在于为你未来做什么东西提供一些方向。
因此,数据分析可以提供一些参考的价值,但是不能代替创作行为。蔡灵认为,互联网企业一方面需要通过大数据了解市场偏好;另一方面更需要提高对影视作品内容的质量把控,将艺术与商业进行良好融合。
“数托邦创意分析工作室”团队的杨玥认为,在影视产业的发展中,数据分析的结果只能作为创作生产和项目运营的参考依据,影视作品的思想艺术质量仍然需要通过艺术创造环节来实现。大数据是帮助产业实现升级的工具,但它绝不是定海神针,不能过度放大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