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为国务院取消电信资费等82项审批叫好时,还应该意识到,政府面向企业和市场的“有形之手”在收回的同时,应建立起一套优化和引导市场竞争秩序良性可持续发展的“无形之手”。
取消行政审批后更应规范市场秩序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沈闻涧
取消行政审批后更应规范市场秩序
日前,国务院再度发文,决定取消和下放电信资源标准等82项行政审批,进一步向市场和企业放权,从而在2014年初就奏响了一轮“市场化改革”的新号角。
回顾近年来政府的市场化改革步伐,特别是在一些竞争程度较高的领域,可以说是“稳中有变、稳中加速”,这其中以电信行业的市场化改革最为明显和迅速。
自去年开始,国家向民营资本发放“虚拟运营商牌照”,吸引了包括苏宁、京东、巴士在线等一大批民私营资本的进入。如果再加上这一次国务院取消电信资费审批和基础电信许可证核准,可以说,政府职能部门已率先在电信市场上打出了新一轮“市场化转型”组合拳。
过去多年来,由于我国的电信市场牢牢掌握在三大运营商手中,而且电信资费标准又受到工信部的行政审批监管,造成了电信产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畸形”:一方面是三大运营商的整体竞争实力、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益得不到提升,一些运营商想通过降低资费产生市场竞争倒逼机制,却受制于工信部的行政审批限制;另一方面则是消费者对于电信服务内容、电信资费收费、电信业务水平不满意。消费者各种差异化和个性化的电信需求迟迟得不到企业的满足和保障。
对于此次取消电信资费审批,工信部相关负责人坦言,“主要是考虑通过市场竞争来进一步推动电信业务资费水平的下降,充分发挥市场‘无形的手’对资费的调控作用,全面提高电信市场经济运行效率”。
让市场的回归市场,让政府回归本位。这正是近年来政府持续推动向市场放权、减少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对正常市场秩序的干扰,最终通过市场“无形的手”调控产生“良币淘汰劣币”的目的,从而培养一批具备全球化视野和国际化竞争实力的电信巨头。
表面上看,这一轮电信市场化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是民营资本,实际上,众多的消费者可能受益更多。一方面,消费者可以获得的服务内容、服务资费、服务项目拥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和空间;另一方面,通过国企与民私营资本的同台较量和良性竞争可以推动和优化整体电信服务创新,产生更多更好的增值服务,实现服务的创新升级。
当然,我们在为国务院和工信部对电信行业的全面市场化改革拍手叫好的同时,也应该未雨绸缪,在“放权”的同时还要尽快强化和完善对电信产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事中、事后的有效管理体系建立。特别是要完善电信资费监测制度和体系的建立,规范企业的价格竞争行为,避免一些恶性和不良的低价格竞争,将整个产业的发展引入新的误区和歧路。
同时,要通过激励和创新机制,引导企业结合市场环境和消费者需求,不断进行电信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的创新,推出一些差异化、针对性强的增值电信业务和新兴电信业务,在提升电信业务的运营效率同时,还要强化电信产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国际化的视野。
当前,政府每一次面向市场和企业的放权,就是一次对自我发展的“颠覆”和“革命”。可喜的是,我们透过政府对电信产业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和路径的分析和解读,看到了政府通过自我革命实现完美“蜕变”,看到了政府在放权同时借助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导入实现的电信产业正在进行的互联网转型。
我们也希望,在其它的市场化竞争程度较高、产业化发展环境较为成熟的产业和领域,政府能够进一步持续主动放权和监管引导,加速整个中国在互联网时代的经济改革步伐和力度,从而打造出更多具有全球化竞争力的新经济、新产业和大企业,最终实现民族复兴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