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的产权制衡机制———专访烟台市国资委主任卫京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蒋皓
构建新的产权制衡机制———专访烟台市国资委主任卫京
新年伊始,国务院国资委专门组织力量抓紧研究、修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等。
“烟台市将以发展混合经济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市管企业及子企业的股权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形成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近日,烟台市国资委主任卫京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中国企业报》:烟台市在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方面遇到了哪些问题?又是怎么做的?
卫京:总体看,我市国有经济主要分布在城市基础设施、优势骨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处于优势产业中的企业呈现出质量好、速度快、效益优的良好发展态势。但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国有企业体制机制不活、生产效率低下、人才流失严重等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随之显露出来,严重制约着企业的长远发展。
如张裕集团作为葡萄酒龙头企业,面临国内其他巨头和国外优质品牌的竞争压力,发展动能明显不足,需要借助国外投资者在资金、技术、市场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万华集团和泰和新材集团是高新技术企业,当时人才流失严重,无法有效保护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为竞争对手创造了快速发展的机会。冰轮集团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压力下,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加之企业发展活力不足,企业生产经营曾一度陷入困境,亟须引入资金,等等。
在此背景下,政府、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形成了广泛共识,决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我们结合烟台实际和市管企业特点,按照“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原则,在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改制退出的同时,把工作重心转向以深化重点骨干企业改革为主。为保证企业改制后能够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采取适当保留一定比例的国有股权,引入企业职工、战略投资者等多种经济成分,对重点骨干企业实施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构建了新的产权制衡机制。
实施股权多元化提升企业质量和效益
《中国企业报》:能否结合实际案例具体谈谈,烟台在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的改革特点?
卫京:我市在改革实践中,主要形成了“四种模式”。
第一,内外结合的“张裕模式”。2005年改革完成后,张裕集团由国有独资变为国有、外资、职工三方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为:市国资委直接持有12%、内部职工持有45%、意大利意迩瓦公司持有33%、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持有10%。
第二,承接股权的“万华模式”。2006年,正值华融、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清理所持万华实业24.58%的债转股股权。为留住人才,由企业员工承接了这部分股权。2007年,又将万华实业25%的股权转让给境外战略投资者。改革完成后,万华集团持有万华实业股权50.42%、外资持有25%、员工持有24.58%。
第三,吸收增量的“冰轮模式”。2007年,通过增量引入职工出资的投资公司,完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改革完成后,市国资委持有冰轮集团股权52%,内部职工出资的投资公司持有48%。
第四,转让存量的“泰和新材模式”。在2007年进行多元化改革时,泰和新材集团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达到4.93亿元,体量相对较大,经过慎重考虑,对其采取了存量转让的方式,将49%的国有股权按规定程序转让给了职工持股公司。
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各企业经营体制机制实现切实转变。同时,这种混合所有制的股权结构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行政色彩”,使得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更加顺畅,推动企业向着更有活力和更有秩序的方向发展。
企业职工持股激励“主人翁”热情
《中国企业报》: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烟台探索到了哪些有效途径?
卫京:近年来,4户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在非公有制资本的利益诉求及制衡下,混合所有制企业在选人用人、绩效考核、收入分配机制等方面大胆改革,由董事会主导选聘高管人员,做到能上能下、合理流动。企业经营者薪酬与绩效指标充分挂钩,加大激励力度,真正建立起了以业绩为导向的选人用人及分配机制。
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显著增强。职工持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了企业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极大地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比如万华实业并购BC公司后,已年近花甲的丁建生总裁长期奔波于烟台和匈牙利之间,他曾经感慨地说,“自己的身上肩负着4000多名万华职工股东的压力和希望,即便是再苦、再累、再难也要坚持下去,并购项目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迫切的内在要求和高度负责的企业家精神,才顺利实现了BC公司与万华文化、技术和市场等各类资源的快速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