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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2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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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淑和思路”的全球化视野

来源:中国企业报  

“黄淑和思路”的全球化视野

(上接G01版)德国国有企业改革目标非常明确,民营化只是手段,其目的在于改变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并使两者分离,形成独立于政府的经理集团,并置于众多股东的有效监督之下。德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证明:民营化并不等于将国有资产全部变为私有财产,它仅是调整改变国家对企业的控制方式,使其由直接控制改为间接控制。尤其重要的是,通过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改革,改善和加强了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变过去国有企业单一化的管理形式为多样化的管理。黄淑和的改革思路与德国国企改革经验是相通的。

以国企分类为基础的渐进式改革

《中国企业报》:文章中,黄淑和要求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您认为这传递出怎样的信息?国外有什么经验教训? 李锦:黄淑和的改革思路是以国企分类为基础,分阶段实施、按步骤进行,这与英国经验有关系。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造的浪潮最早源自英国,“铁娘子”撒切尔夫人除了勇敢揭开英国国企改革盖子外,更重要的是,采取化大为小,区别对待的方法,对亏损的大企业本身进行划分,根据各部门具体的盈亏情况划分为若干个小公司,从而降低了国企改造的成本。整个改造过程分阶段实施、按步骤进行,同时注重各种改革措施之间的相互衔接配套。中国的国企改革要从按功能定位开始。现在国资委管理的113家央企,要逐一明确其存在对国家的意义、必要性和法律基础,从而具体界定每家央企的使命。下一步改革受到民营化冲击最大的是78家盈利性企业。

那些国家没有必要占有或企业自身没有能力继续经营及改造的国有企业,一般应通过招标、拍卖的形式,转为完全民营甚至私有。这方面胆子可以大一点。央企在竞争性行业中产能过剩的企业,有些是难以挽救亏损局面的,像煤炭、钢铁、船舶、交通航运,有本事的民企就会进来。在这方面,美国政府战后曾把大部分军工企业出售给私人垄断企业,后来又相继出售铁路货运公司、电力销售机构、全国铁路客运系统等在内的一批国有企业,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完善产权制度去“官员化”

《中国企业报》:黄淑和特别强调产权改革要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有什么深意?

李锦:三中全会《决定》在混合所有制前面单设一条“完善产权制度”,引起社会高度赞扬。中国素来“一放就乱”,在放之前强调产权制度,设了一个保障线。要设立合理实用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建设一个良好的有利于公正监督和公正执行的司法体系,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设立由各行业资深专家组成的国有资产评估小组,同时,成立国有企业民营化绩效审计部门。俄罗斯国企改革内部私有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外部私有化则使旧体制中的隐性收入显性化,它有利于权势阶层迅速致富,从而引起社会不满。英国、俄罗斯在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造时都出现因私人垄断而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教训。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最近提出为了加强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七项措施:明晰产权关系,搞好产权登记,完善公司章程,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资产评估,规范产权流转,加强资产监管,也引起广泛好评。这说明我们正视了英国、俄国走弯路的教训,我们做好了,便有世界意义了。

因此,混合所有制千万不要搞成“国退官进”、“国退洋进”。要真正做到政企分离,使政府官员退出民营化过程,做到“官退民进”,建立官员不越位的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入国企少数官员手中,使民营化的成果归国民享有。

国企改革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中国企业报》:黄淑和要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使国有资本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这是不是改革的目的?

李锦:这是目的,也是标准。国有企业的改革经济效益要普遍得以提高,重要的是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黄淑和最后讲的重点投入是五个方面,非常明确。我们仅以支持科技进步一条来说吧。新加坡是世界上国有企业效益最好的国家,这与新加坡政府利用高技术与市场机制改造国有企业不无关系。新加坡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基本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出售国有股权等私有化政策筹集巨额资金,再将其用于高技术部门的国有企业发展;二是通过政府资金支持等手段,使国有企业向高技术领域转让,从而实现对国有企业的结构性改造。总体来看,我们要非常明确地提出强化对高技术部门国有企业的改造支持,并以高技术改造来带动一般国有企业的改革,使之实现结构转换及产业升级;强调国家控股,尤其对高新技术部门国有企业的股份实行绝对控制,可以仿照新加坡标准,规定国家控股不低于30%,不允许个人和外国投资者控股。其中个人不得拥有该类型国有企业5%以上的控股权,外国投资者的持股不得超过总额的15%。当然,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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