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将防腐反腐纳入新国企改革方案
来源:中国企业报
应将防腐反腐纳入新国企改革方案
(上接G01版)
一些国企高管的不平衡心理在退休之前几年时也开始滋长。自己拼死拼活打拼事业,每年的工资收入远远不及同档次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退休之后也无法像公务员一样享受不同于一般企业员工的退休金政策。
平心而论,这样的心理和想法也并不难以理解。关于国企高管“富庙穷方丈”的争论由来已久,最著名的莫过于褚时健。这位以“褚橙”而闻名的商界传奇人物,在效力红塔集团的18年中,为国家贡献的利税至少1400亿,个人总收入却不过百万。个人收入的巨大落差使他心理严重不平衡,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他辉煌的人生之路开始偏离航向,最终却因为贪污174万美元锒铛入狱。自此也引发了人们对国企高管“富庙穷方丈”话题的长期讨论。
国企高管的收入和待遇乃至退休后的待遇都是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的,在政策和规定没有改变之前,谁也没有权力去违反它而不受到惩罚。国企高管们谁都明白这个道理,为什么仍有人敢而且能不断“以身试法”呢?这恐怕与国企的决策机制和高管收入消费不透明有关。这无疑为国企高管在退休前捞一把提供了可能的制度土壤。当然,这也不意味着所有法规和政策都是一成不变的铁律。“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关于国企高管收入和消费的法规政策也要与时俱进,让市场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企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这并非无的放矢,实际上,这些政策正是为解决国有企业中的上述弊端而提出的。如何在新国企改革方案中真正把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贯穿其中,是预防国企高管腐败的现实需要,是制定新一轮国企改革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