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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1月2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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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资改革启航有望实现三大突破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敏

北京国资改革启航有望实现三大突破

刚刚结束的北京市委全体会议决定,北京将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要求“近两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

继上海抛出国企改革“二十条”后,北京的国企改革也将启动。与上海国资改革的措施相比,北京市会有哪些不同?会有哪些得天独厚的条件?又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阻力?对此,《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中国企业报》:在您看来,与上海国资改革相比,北京的国资改革会有什么样的不同?

刘纪鹏:从去年6月份以来,我就接受北京市国资委的委托,制定了北京在党的十八大后国资改革的思路和实施方案,这个报告如今已经正式提交给北京国资委了。从这几天北京市做出的决定看,我们为北京国资委做的报告是符合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的精神并得到了肯定的。在我看来,北京关于国资改革的提法,有效弥补了前一阶段上海国资改革“二十条”的三大不足。

第一,上海这几年来的国资改革,始终坚持的还是国资委当出资人这样一个传统的提法。国资委直接做出资人,否定中间层次的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使得上海国资委处于一个非常矛盾的境地,因为这样无法摆正国资监管和出资的关系。而北京市这次明确决定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就彻底把国资委从过去传统出资人的矛盾和左右为难的焦灼中摆脱出来,把直接出资人的地位交给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来履行和实践,而把国有资产监管,战略布局,统一规划,资本预算的大业牢牢把握在国资委手中,这样就使得国资委由过去监管出资一身兼变成了一身两任,变成了国资委统一监管,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实现出资人的使命,两身两任的战略转型。北京国资委的改革代表着中国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如何实现国有资本与市场经济对接的神圣使命,杀出了一条新路,这在全国国资改革中带了一个好头。

第二,上海国资20条改革中对国企分为三类,简单地把国资分为保障类、功能类、竞争类是不准确的,因为市场经济中都可能存在竞争。北京国资的改革和下一步国资改革的方向将预示着国企的分类主要是分为公益类和营利类,公益类的可以由财政贷款补贴,而营利类的应该由国资委统一监管,不管企业从事的是金融教育文化卫生,还是实体产业、垄断行业,只要是追求营利的,都应该由国资委统一监管。而这类企业的改革也要通过国有资本经营公司的组建,实现国企改革从国企向国资的转型,今后国有资本经营公司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职责,向实体企业派驻董事,同时又不干预实体企业完整的法人形态,实体企业向现代股份公司制度过渡,完成职业经理人的培育和薪酬激励机制的社会统一标准,与外资民营处于同一竞争地位,这才代表着中国未来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第三,上海国资改革20条中关于“确立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地位”的提法不仅在理论上不能成立,现实中也很矛盾。一个企业的经营中代表有很多,理论上来说,现代股份公司的构造,不是单一的需要某一个个人,而是需要一个执行董事会。所以,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如果能形成像董事构造中执行董事会这样的一个机构,才代表着未来的方向。上海国资改革的20条都没有解决国企改革的制度性变化,北京在这方面能否实现突破,值得期待。

《中国企业报》:目前,北京市国资委监管企业67家。据北京市国资委最新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底,市属企业资产总额2521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这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否也是一种优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刘纪鹏:从国资改革来讲,只要从国企向国资改革真正转型,国有资本多一些,这本身是优势的体现,因为国有资本在转化的过程中,预示着政府的资源比较丰厚,如果现实中需要国有资本按照市场化的节奏有进有退,重新组合和布局,手中有牌,回旋余地就大。

所以,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政府如何发挥国有资本的战略地位,如何丰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国有资本的数量多一些,当然是优势。有人以为国有资本一多,就是包袱,这种观点是非常落后的。如果按照现代股份公司去构造,就一个政府发展功能和实现力量来看,国有资本资源的雄厚给一个地区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至少是有资本可用,有资本可调,这样的资本用好了,当然是好事。

北京现在的国资在全国来讲,并不是最多。所以,北京现在应该珍惜自己手上的这些国有资本的资源,把它用好、改革好,而不是简单地一卖了之。这方面的教训不只是苏联东欧国家有,在中国2000年国企改革中国有资本退出,搞MBO时的教训也非常多,把这些资本都当做包袱卖掉,让私人发了大财,社会的贫富不均不公不正,而且,在北京的城市功能和社会保障方面没有资本在手,十分被动,这样的教训应该汲取,这样的历史不应该重复。

《中国企业报》:据了解,在北京国企改革方案中将会涉及薪酬管理。在您看来,备受争议的国企高管薪酬过高以及企业内部薪酬不均等问题如何解决?

刘纪鹏:首先,对于国企高管薪酬过高以及企业内部薪酬不均等问题应该有一个客观的看法。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如果我们定位北京市国资委管理的一个企业是营利性国企,就必须要按照现代股份公司的薪酬激励机制,职业经理人聘任的机制和社会标准来形成它现代公司制度的主要框架。这样一个制度中,经营者高管和一般普通员工的工资存在一个差距,是由市场决定的。

所谓“国企高管薪酬过高”的说法是一个伪概念,作为现代的股份公司薪酬的高低是由市场决定的,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对经营者的考核指标体系确定的,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社会职业经理人形成的薪酬标准,无论是外资、私人独资还是政府独资,国有企业,只要是追求营利的现代公司,都要遵守聘请人才的一般标准,而不能简单地把他们当做公务员或者蓝领来比,得出薪酬过高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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