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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1月2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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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防腐反腐纳入新国企改革方案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孟书强

应将防腐反腐纳入新国企改革方案

2013年以来,除针对行政官员的反腐败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外,针对国企高管的反腐败行动也不断发力。据媒体报道,自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已有17位副厅级以上国企高管(含副厅级)落马。这其中50岁以上的占到近8成。

观察这些人的人生履历不难发现,他们大多也是平民子弟,靠自己早年努力和奋斗,才有了今天的位置。正处于事业稳固期,掌握着可以改变别人命运的权力的他们缘何在这样的年纪被“贪污受贿”改变了下半生的命运?在新一轮国企改革大幕拉开之初,如何从制度设计上预防国企企业家这种现象,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探讨。

其中,个人的品性自有可以探讨之处,但这些人选择在这样的年纪走向“腐败”,除了其个人不能严于律己,贪婪成性外,制度环境上恐怕也有诸多原因值得探讨,而且这种探讨的价值更大。毕竟每个人的贪婪都是不同的,但制度的缺失却是相同的。如果制度环境为这种贪婪提供了现实的土壤和空间,我们无法期待每一个人都能终生洁身自好。

毋庸讳言,对于大部分国企高管来说,50多岁是一个比较尴尬的年纪。一方面,他们事业稳固,手握重权;另一方面,对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职业上升的空间已经不太大。此时,如果制度上没有充分的预警,他们人性中较为贪婪的一面就更为容易爆发出来。不像民营企业,只要高管自己愿意,就可以一直干下去,大多数国企高管在50多岁时不得不考虑自己即将面临的退休问题。

最近,上海、重庆等地重申了国企领导人员到龄退休政策。上海规定,市管企业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年满60周岁的在免职的同时办理退休手续;业绩突出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任职年限,最迟不超过63周岁。重庆规定,对所有年满60岁的企业领导人员一律办理退休手续。(下转G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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