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利好2014年农产品加工业现并购机会
平均税负约占销售收入的8%—10%,利润仅为3%—5%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博肖一鹏
平均税负约占销售收入的8%—10%,利润仅为3%—5%政策利好2014年农产品加工业现并购机会
龙头企业上连市场、下连基地,在加工转化、多重增值、打造品牌、开拓市场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3年是农产品价格低迷的一年,也是最“不安全”的一年。2014年粮食安全仍是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内容,目前文件已经印发至厅局级。据一位看到文件的官员透露,文件主题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
近日,《中国企业报》记者从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获悉,未来中国计划积极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局长宗锦耀表示,将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争取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15%以上的增长目标,力争到2020年加速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实现由总量扩张向转型升级、由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由分散无序向集聚发展的“三个转变”。
利好刺激
涉农企业逆势走高
受一系列利好政策的鼓舞,2013年12月以来,沪深两市农产品加工概念逆势走强,农业板块个股涨幅居前,量子高科(300149)、大北农(002385)、西王食品(000639)、正邦股份(002157)等个股一度涨逾4%。
农业部党组成员杨绍品指出,近年来,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成为农业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农产品加工业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也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实现“四化同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已发展成为产业关联度高、行业覆盖面广、带动作用强的朝阳产业,2013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达到7万多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万亿元,利润超过1.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和16%。
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刚刚印发的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加工业;推进以设施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主产区大宗农产品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等,这些都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税负重、融资难成为目前农产品加工企业面临的瓶颈之一。农产品加工企业平均税负约占销售收入的8%—10%,而利润仅为销售收入的3%—5%。为此,2013年12月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正式联合启动了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计划在北京等12个省(市)及黑龙江、广东农垦,优选一批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给予大额、长期融资支持,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融资困难,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龙头企业迎来并购机会
龙头企业上连市场、下连基地,在加工转化、多重增值、打造品牌、开拓市场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宗锦耀指出,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各级农业部门需要着力在初加工能力、精深加工能力、副产物综合利用能力、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能力、集中区辐射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实现“六个重大提升”。着眼于品牌培育,在农产品加工业市场竞争能力上实现重大提升。培育壮大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积极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引导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培育和保护一批“中华老字号”。
记者从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了解到,在各项利好政策的影响下,全国各地方主管部门也推出了各种各样的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各地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态势良好。2013年,湖南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完成销售收入3410亿元,占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的60%,其中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405家,比2009年的228家增加近一倍;安徽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值6432.4亿元,同比增长16.6%,预计全年可达7000亿元。
宗锦耀指出,中国改革的全面深化将进一步消除体制束缚和政策障碍,特别是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提出推进土地、户籍和补贴制度改革,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鼓励承包经营权向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这对于农产品加工业吸引工商资本、建设原料基地、解决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