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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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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之年央企高管面临新型压力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孟书强

改革之年央企高管面临新型压力

最近,有关企业高管意外身亡的消息连续传出。先是小马奔腾的董事长李明突然辞世,仅仅过了两天,央企中国中铁总裁白中仁也在家中意外去世,有好事者甚至还翻出了之前铁路系统两位企业高管意外身亡的旧账。

新年伊始,接连听到这样的消息让人的心情颇为沉重。那些在外人看来风光无限,既有行政级别身份,又动辄坐掌千亿资产的央企高管们内心到底经受了怎样的煎熬,他们又究竟面临着怎样的压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这一轮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都大大超过以往,是涉险滩,是啃硬骨头,更是一场要比触动灵魂更难的触动利益的制度革新。如果说以往的改革是以触动底层员工的利益来推动的话,那么这一轮改革触及的首先将是上层既得利益者的利益。随着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处在舆论聚光灯下的央企高管们无疑将面对更多更大的新型压力。

尽管中央层面关于国企改革的详细操作细则方案尚未出台,但多种迹象显示,在不久的将来,国企的高管们将迎来前所未有的挑战。不久前,国资委领导已明确在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区分企业的不同性质,按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实施不同的考核政策。这意味着对大部分从事经营性业务的央企来说,不仅要上缴更多的利润,对其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亦将更为严格。尽管在中国中铁总裁去世后,该公司连发公告极力强调高负债依然属于正常债务状况、风险可控,但不少媒体仍将这两件事联系了起来。

在我国多数央企的公司架构中,董事长受国务院国资委委托作为企业股东,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掌舵,一般由中组部或国资委发文任命;总裁、总经理则作为企业运营层,直接对企业日常经营和当下的业绩负责,其选聘相对董事长来说也更趋市场化。这意味着,在某种意义上,董事长更多是“对上负责”,总裁、总经理则更多要“对下负责”。面对上述业绩,加之可能即将到来的更为严格的业绩考核和更高的利润上缴率,作为总裁,其压力不言而喻。

我国相当多的央企都是由原来的部委转制而来,其在用人体制和经营管理上不少也沿袭了原有的类行政的方式。其中最为明显的一条,就是事无巨细,大都要一把手过目后才能最终拍板。即使是一个数额极小的交易合同甚至有时候公司换把椅子也要层层报批,由总裁、总经理过目。这让企业总裁、总经理直接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过大,其它人则不必负责,至少不必负全责。因为大多日常经营决策都是总裁、总经理做出的,至少是其同意的。这也让不少中央企业的总裁、总经理疲于应对,不堪重负。

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央企多数时候都是“带着镣铐跳舞”。一般企业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在此前提下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但对央企来说,问题显然不那么简单。即使从事的是经营性业务,其经营也必须在国家立场上考虑问题。在普通公众眼里,央企也理应承担更多社会义务。譬如面对金融危机时,民营企业可以裁员,央企则要承担保持社会稳定的责任。如果像民营企业一样裁员,削减人力成本,不但会招致公众的不满,也会招来政府部门的批评。这对从事经营性业务的央企高管来说,也是其未来不得不面对的新问题。

上海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上海高校心理咨询协会副会长王群教授曾表示,企业高管实际上是被众人簇拥的孤独,很热闹,但也很孤独,不可能将痛苦告诉部下,也不能和上级领导说,领导会想这个人不堪重用,心理素质不行,更不能和竞争对手说,压力比一般人更加没有办法化解。

改革之年,如何在制度设计上为央企高管“减压”,理应在新一轮的国企改革方案中有所体现。因为在某种意义上,关注他们所面临的压力,使他们能够化压力为动力,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关注国企改革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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