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9号文”对银行业的冲击比较大,监管层受到各大银行的重重阻力,所以导致迟迟未发。但在国务院“107号文”统筹之后,预计未来会有一个执行力度更强、监管更为严格的“类9号文”出台。
同业业务监管再加码
“类9号文”或年内出台专家指出,相较于“107号文”而言,银监会的“类9号
文”在监管和执行力度上会更大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莹
同业业务监管再加码“类9号文”或年内出台专家指出,相较于“107号文”而言,银监会的“类9号文”在监管和执行力度上会更大
专家指出,酝酿已久的同业融资的系统性细则或在年内下发,预计监管内容覆盖的范围将更广,也将更为严格。CNS供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向相关部委和各省政府下发的名为《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第“107号文”)引发市场热议;然而前段时间银监会“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网传“9号文”却一下子没了消息。
然而,业界普遍反映,相对于此前传言中的“9号文”,此番下发的“107号文”在监管力度上显得过于“温柔”。这也引发业界对“9号文”为何不能出台的质疑。“‘9号文’对银行业的冲击比较大,监管层受到各大银行的重重阻力,所以导致迟迟未发。”某股份制银行投行部门业务经理王书鸣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但国务院“107号文”统筹之后,预计未来会有一个比“107号文”执行力度更强,监管更为严格的“类9号文”出台。
“107号文”被指
监管思路不明确
光大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徐高表示,从披露的文件细节来看,“107号文”反映出了监管当局对影子银行的认识仍然模糊,风险所在仍不清楚,监管思路仍不明确。“比如,影子银行仍然是多头管理,监管模糊地带继续存在。在这样复杂的多头管理格局之下,监管的重叠和漏洞在所难免,金融机构的监管套利空间仍然存在;加之影子银行的管理思路仍然停留在行政监管的思路上,有效性值得怀疑。所以,‘107号文’给出的各项监管措施只是将猫鼠游戏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并不能完全管住影子银行。”徐高称,“107号文”内容还较为空泛,客观地说,“107号文”是监管当局对防控影子银行风险做出的又一次尝试,但它距离建成科学、完善、成熟的影子银行监管体系还相当遥远。
相比而言,去年年底风传的“9号文”的主要内容则更为具体且有针对性。包括同业融资纳入银行统一授信体系,计算资本和拨备;不允许银行接受或者提供“隐性”或“显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以及禁止同业代付业务和买入返售业务中,正回购方将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等。
德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柯荆民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107号文”和“9号文”的关系,就如宪法与具体的刑法、民法、公司法等的关系,宪法的效力大,但比较抽象宏观。“‘107号文’”是规范影子银行的总体规定,影子银行包括有理财产品、同业、信托、小额信贷和民间融资等,而“9号文”重点规范影子银行业务中的同业业务。
《中国企业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在影子银行所包括的多项业务中,同业业务堪称“主力”,而同业业务规模若无限制,将具有无限派生功能,致使宏观金融不稳定性增加。
阻力太大致
“9号文”难产
“‘9号文’难产主要在于对银行业的冲击比较大,因此文件下发受到了不小的阻力。受到的阻力主要来自于因规范同业业务大幅收缩利润的几个银行;其因利润生变和考核压力给监管层施压的可能性最大。”王书鸣称。
曾有研究报告显示,在特定情境下将降低银行资本充足率约22bp,影响利润5%—12%(700—1700亿)。王书鸣称,加之年底资金面紧张,这一时点出台严厉的同业监管政策并不合时宜。
在王书鸣看来,同业业务本来只是为了有效控制银行之间的融通行为,监管层此前也督促过,但是银行为了业绩、指标以及与他行的竞争,往往只是表面上听话,但私底下还是大规模在运作。
“监管层叫停,银行不听。监管层发文的效力也日渐降低。”王书鸣称,“相应监管办法在过去两年间不断出台;然而上市银行的同业业务依然延续大规模快速增长的趋势。”
另外,银行总能找到同业融资的变通之道,监管效果甚微。
“监管层应该对银行也无奈。”王书鸣称,‘9号文’还在传闻中,银行就以委托投资业务替代买入返售,开始出招规避“9号文”的买入返售的监管。另外,银行变换会计科目,转而采用应收款类投资科目。从2013年上市银行已披露的定期报告看,不少股份制银行的应收款项类投资规模增速已经高于买入返售增速。
“难产的另一个原因是‘9号文’仍然存在监管漏洞,仅仅规范买入返售等内容不能达到有效的监管效果。加之金融创新的不断加速,混业经营泛滥,以同业业务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监管为例,核查涉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光银监会一端发力,难以解决。”王书鸣对《中国企业报》记者称。
“类9号文”
随后或将推出
有专家预计,“类9号文”随后或将推出。
“无疑,‘9号文’草案已经早就草拟好,但在‘107号文’发布后,会根据‘107号文’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柯荆民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可以预见的是,规范同业业务以及理财产品、信托等其他影子银行业务的规章也会相继出台。”
王书鸣也表示,相信各监管机构会陆续出台一些具体的细则。“相较于‘107号文’而言,执行力度会更大。”王书鸣称。
而对于同业业务,业内普遍预计会出台一部“类9号文”的规范文件予以规范。
“在信贷规模管控的近两年内,银行同业业务扩张速度过快。部分商业银行利用同业业务开展类贷款融资或虚增存款规模,加大了流动性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难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效果。银监会刚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再次将同业业务风险列入重点监管内容。”王书鸣表示。
“酝酿了这么久,同业融资的系统性细则或在年内下发,预计监管内容覆盖的范围将更广,也将更为严格。”王书鸣表示,针对之前“9号文”的部分监管漏洞,监管层应该也会查漏补缺。比如,委托投资业务以及采用应收款类投资科目上做出相应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