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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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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政府欠债成企业崩盘的最后一击

来源:中国企业报  

别让政府欠债成企业崩盘的最后一击

(上接第一版)原铁道部的负债只是政府债务的一个缩影。审计署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在经济由高速增长降为中高速增长,财政收入增速相应减缓,土地财政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很难应对今年到来的地方政府性债务高峰期。欠债也许会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常态做法。最近被曝光的广东省雷州市政府是政府型“老赖”的典型,其不仅有360万水利工程款15年未还,在法院判决其还款时,该市副市长陈汉枢还表示“不能盲目相信法院”。尽管在现实中,这样顽固型的“老赖”还只是少数,但久拖不还,也足以给债主企业造成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的损失。

目前,信托产品的利率已经上升到12%—15%,银行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也有很多已经高达6%以上,企业的融资成本显然会更高。即使企业投资政府项目有20%以上的利润,如果工程款被拖欠两年以上,基本上已经无利可图。如果被拖欠达更久,即使地方政府最后进行还款,企业也可能是血本无归。从这一点上看,政府欠债不还,也许会成为拖垮企业的最大风险。

通常情况下,政府建设项目都涉及了一个项目链条,之所以项目直接承接企业没有感受到那么大的资金压力,是因为整个项目链条上的下游都在拖欠上游的钱,资金成本由整个项目链条分担。同理,如果项目链条上的下游企业破产倒闭,可能会导致整个项目链条上所有的企业发生风险。

相对于债券、信托等融资平台上的债务而言,地方政府直接拖欠企业的资金是个更为隐性的数字,而且更有可能被久拖不还。为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出现,中央财政应当对地方政府的债务偿还问题做出更为硬性的约束,把地方债务安全作为比GDP更重要的考核指标,不仅要看一个地方行政长官建设了多少项目,更要看其偿还了多少欠账。特别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后任不还前任账的惯例,让地方和企业之间的债务关系逐步进入一个良性循环,防止地方债务拖垮企业、破坏政府信用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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