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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1月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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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过剩产能不能只依靠行政压缩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赵晓

化解过剩产能不能只依靠行政压缩

2013年1—11月,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1.8万亿元,同比增长9.5%;实现利润1.2万亿元,同比增长7.5%。而2013年11月份WIND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前三季度,有57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出现亏损,共计亏损197亿元,而2012年同期66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共计亏损299亿元。

虽然2013年央企实现减亏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但仍不能忽视亏损带来的影响。这些亏损央企的日子并不好过,一些上市央企面临可能被停牌摘牌的命运。而这些央企存在亏损,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由于产能过剩。

自1996年来,中央政府先后推出一系列以淘汰落后产能为目标的宏观调控措施。特别是刚过去的几年,先是制定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目录,接着干脆把80%的现有钢铁产能纳入考核“黑白名单”,企图通过划分“谁是好孩子,谁是坏孩子”的严格筛查方式来决定已有钢铁企业的“去留”,2013年10月份更是提出“压缩钢铁产能总量8000万吨以上”的具体化目标。

然而,几番调控下来,产能过剩问题好像愈演愈烈。中钢协公布的调研数据显示,2006—2012年的7年间累计减少的粗钢产能为7600万吨,但在这期间国内累计新增的粗钢产量产能达到4.4亿吨。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相比已经淘汰掉的产能,近年新增的产能是已淘汰掉产能的近六倍。越亏损越生产,越治理产能越增加,为何中国的去产能化之路会陷入如此的怪圈呢?

这足以说明以往过重依赖行政手段去产能化的做法需要好好反思。“减法式”去产能化的手段无非就是两条:一是严格限制新项目上马;二是制定淘汰落后产能目录。然而,在“做大GDP、做大政绩”的激励机制下,地方政府对付过剩产能治理的法宝就是想方设法把自己管辖下的企业规模做大。一是作国有企业的隐性担保人让企业获得低成本的融资,或者干脆给予这些企业各种形式的财政补贴,帮助企业拓展规模;二是强拉郎配或者直接“国进民退”,让辖区内的企业兼并重组,先把这些企业做到“大而不能倒”再说。

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过剩行业的企业不去琢磨如何产业升级,而是花更多的精力去琢磨如何把规模做大,即使把自己做成了“僵尸企业”也在所不辞,因为只有规模做大了才不会被淘汰,才能先活下来。

如此一来,做“减法”去产能化就会有两个大阻碍:一是企业自己不愿意;二是地方政府不愿意。本来去产能化是市场自己的事情,是靠优胜劣汰来自主完成的,但是中间插入一个地方政府就演化成了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问题,就增加了去产能化的不确定性。国际经验也表明,对过剩产能的行政性压缩,一般并不会取得实质性效果,调整产能过剩或不足的最根本最有效手段还是市场力量,那就是通过优胜劣汰,通过企业自愿基础上的重组兼并,让有竞争力的新企业“进得来”,同时让落后的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出得去”。

要让有竞争力的新企业“进得来”,就要求政府在去产能化的过程中不仅要会做“减法”,更要学会做“加法”,因为对于严重产能过剩行业而言,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与结构转型才是化解和调整过剩产能的最重要方式。以钢铁行业为例,虽然中国早已是世界钢产量第一大国(粗钢产量约占世界的50%),但特种钢材却严重依赖进口(每年进口量超过1000万吨)。在出口方面,2013年我国钢材出口大约在6000万吨左右,占全年钢铁产量的比例还不足8%,占世界钢铁贸易额的比例还不足15%。也就是说,我国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严重,根子还是出在钢铁产品结构不合理,产品竞争力不强上。

在产能过剩时,任何企业都希望淘汰别人而让自己留下以便“熬过”暂时的苦日子,这时候如果政府冲出来阻止新进入者并淘汰小规模经营者,就会坚定大企业继续扩大规模占领市场的决心,而不是把精力用在产品的创新上。因此,当前应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而不是政府冲到前面去当裁判,去自告奋勇地决定淘汰谁或不淘汰谁。

(作者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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