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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1月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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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道德模范传递有形正能量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欣媛丁国明

央企道德模范传递有形正能量

道德模范彰显的是有形的正能量,是良好风尚的引领者。去年12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京召开中央企业道德模范学习交流会。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文明委主任黄丹华出席会议并为道德模范颁发荣誉证书,中央文明办二局局长涂更新、国资委宣传局局长、文明委副主任卢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丹华代表国资委党委、文明委向19位获得中央企业道德模范的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称赞他们彰显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中央企业良好形象。她指出,在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和“中国梦”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中央企业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崇高的事业需要榜样的引领,中央企业要认真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大力弘扬道德模范先进精神和崇高品德,把良好道德行为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去,为促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有力的道德支撑。同时,希望企业在工作、生活上给予道德模范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涂更新表示,19位中央企业道德模范是1000多万央企员工的杰出代表,也是全社会道德建设的榜样,他们不仅为国民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全社会思想道德建设树立了光辉榜样;中央企业要切实加大对道德模范的关心关爱,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帮扶力度,切实为其解决实际困难;中央企业要善于发掘凡人善举,把他们的事迹及时宣传出去,让越来越多的央企好人涌现出来。

卢卫东说,中央企业要做强做优,必须在注重提升经济价值的同时,注重道德资本的积累,注重提高广大员工的道德水平。他强调,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向道德模范学习的重要意义;要把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作为重要着力点,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营造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要建立长效机制,把道德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希望中央企业通过开展学习活动,涌现越来越多的先进典型,为企业增光添彩,为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

会上,对19位中央企业道德模范进行了表彰。罗阳、解黎明、孔凡成等3名同志荣获“中央企业道德模范标兵”荣誉称号,刘波等16名同志荣获“中央企业道德模范”荣誉称号。会上,播放了19位道德模范的事迹短片。6位道德模范分别做了典型交流发言。

中央文明办、国资委文明委委员,在京中央企业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负责同志、郭明义爱心团队成员代表及道德模范所在企业员工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了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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