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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版            中国国资报道
 

2014年1月7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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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消除“国退民进”、“国进民退”的争论———学习理解张毅讲话的一个重要观点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赵玲玲

彻底消除“国退民进”、“国进民退”的争论

“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近年来,关于“国进民退”的争论不绝于耳,由于“国退民进”、“国进民退”不仅关系到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变化,它还是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一个核心问题,如何处理好这一问题关乎中国企业改革的发展方向。

在刚刚结束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主任张毅表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现象比较普遍,许多企业经营机制没有得到真正转换。要彻底消除“国退民进”、“国进民退”的争论,积极创造有利于国民共进、协调发展、富民强国的良好环境。认识理解张毅同志消除争论的思想观点,对当前改革有重要意义。

在2001年加入WTO后,我国改革开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尤其是金融危机到来的投资刺激改革实施,由于有着政府这棵“大树”撑腰,国有企业与国有资本在获取财政资金、银行贷款、政策倾斜方面,有着民营企业“望尘莫及”的优势,于是,“国进民退”的说法甚嚣尘上,国企与民企似乎也变得“水火不相容”。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国企改革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节点,如何促使国企与民企共进退,国资与民资融合发展已经成为一个绕不开的命题。

其实,曾经的“国退民进”与现在的“国进民退”,两者有着同样的一种错误逻辑,即国企与民企两者之间不能共同发展,只能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一方的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衰退为代价。实际上,这样的逻辑是不合实际的。我们应该看到,我国还是一个处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我们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并不完善,长远来看,无论是“国退民进”还是“国进民退”都不是我们的目标,我们的目标是共赢,共赢需要改革,改革需要创新,最终只能出现两败俱伤的零和博弈。

再者,曾经的“国退民进”与“国进民退”,两者有着一种理论错误。明明是经济结构调整中的此消彼长关系,而有些人硬是套上所有制的套子,把经济结构变革硬是朝所有制上拖,朝意识形态上拖,大有把水搅浑,唯恐天下不乱之心。

为了实现共赢,消除“国进民退”、“国退民进”的争论,张毅在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上提出了三大举措,即首先,要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上下功夫;其次,国有企业要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下功夫。这三件改革大事的推进,有利于最后达到彻底消除“国退民进”、“国进民退”争论的目的。

细看这三条举措,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主体,也就是说,只有把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好,才能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资管理体制。这一主体的确立,不仅对国企改革意义重大,对于民营企业而言,打破家族制经营,走混合经济道路,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们需要解放思想,转换观念。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放开门槛、降低门槛,使国有资本在很多领域退出国有控股状态,欢迎其他资本的进入,进而建立起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走股份制的道路。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一些特殊领域外,国有企业都应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来进行调节,和民营资本一起竞争,这样才能在总体上提高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资源配置效率。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要消除小生产者意识,打破家族制的管理体制,也要让其他的一些经济成分进入,走混合经济的道路,这样才更有利于企业的壮大与发展。

其实,从国企与民企的历史关系与现期发展来看,两者从来就不是你存我亡的关系,而是由经济发展的需要形成的,有着共同的利益。国企和私企任何一方对这些因素的促动都会同时带动另一方的发展,形成共同进步的格局。如果过分的强调意识形态,不但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也不利于两者的共同发展,只有扫除思想上和体制上的障碍,才能迎来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共赢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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