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能直接委派经营者
新世纪北京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谈如何激活央企市场活力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敏
新世纪北京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谈如何激活央企市场活力政府不能直接委派经营者
12月26日国资委召开的央企、地方国资人会议,重申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怎么理解这里所说的“市场化”,又该怎么样在市场化下激发央企活力呢?《中国企业报》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
人才要素
准入市场化
《中国企业报》: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各地加快了国资改革的步伐,上海出台了“20条”改革思路,国资委在12月26日的会议上,重申市场化国资改革方向。在您看来,这里的市场化主要指的是什么呢?
王志乐:这个观点我两年前讲过,就是要市场化,反对国企改革私有化。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当然要按市场经济的规律来运营。现在的问题是国企从计划经济转过来,还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运营。
这次三中全会还提出,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既然市场起决定作用,企业要改革,就要按市场经济的规律来改革。这解决了很长时间以来国企的改革方向问题。
我个人认为,过去的改革有改得不够的地方,强调国企是基础;也有改得过头的地方,比如说强调私有化;这次三中全会决定了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解决了国企改革的一个根本理论问题,对前一段时间人们对国企改革的认识做了一个厘清。
《中国企业报》:市场经济规律具体来讲都有哪些方面呢?企业具体应该怎么做?
王志乐:首先是选人用人的市场化。从领导到员工应该市场化选人,过去是从行政角度任命,甚至从政治角度来判断,政治角度按理也无可厚非,但政治好的人经营不一定懂,他可能作为一个行政官员合适,但经营企业并不合适,尤其是放到市场中去经营的企业,按市场竞争需要选人用人是重要方面。
要素获取市场化。跟企业经营相关的要素应该市场化,过去国企是行政垄断型的,资源是行政配置的,同样是贷款,银行总是觉得给国企比较放心,国企很长时间以来享受低息贷款,这种不平等的要素获取似乎是保护国企,但从长远来看,在如此保护下,国企就丧失了平等竞争的市场竞争力,不可能持久。一旦政府决定以市场力量为导向,而不能按所有制结构来配置资源,需要按照市场的竞争来配置,这种情况下,国企马上就显示出其短板。
特别是当企业走出去,到国际市场上竞争的时候,拿到的资金,自然资源完全是平等的,就没有优惠了。所以,从长远讲,原来那种不按市场获取资源的方式表面上看有利于国企,但从长期来看反而是不利的。
准入市场化。现在中央有意放开这个方面。国企原来很多领域只允许它做,别人不能做,特别是一些自然垄断型或者特殊功能型的行业,比如铁路、银行等,只能国企来做,民企和外资都做不了。现在放开,对国企来说,是一个挑战。开始放开,可能有的国企受不了,但从长期增长国企的竞争力来讲,放开对国企是有利的。
最难改的是
“董事会不如组织部”
《中国企业报》:对国企来说,有一个难题,就是政府直接委派经营者,您认为如何改变这一局面呢?
王志乐:市场化还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这是一个大前提,这个问题提了很多年,但真分起来很难。过去提“政企分开”,其实就是要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
对国企来讲,有个难点,它的领导是政府任命的,政府委派央企总经理。这不是市场化的做法,谈不上现代公司治理。按照现代公司制,如果总经理由政府来任命,董事会改革就没用了。董事会决定还不如组织部的决定管用,那怎么改呢?最难改的就是这一块。
《中国企业报》:在实际操作中,所有权和经营权怎么分呢?
王志乐:我的想法是,董事会法人代表也就是所有权代表可以是政府任命的,这在国际上国企是有先例的。比如法国电力,它的政府部门的高官就任命为这家公司的董事,但他只代表所有权,经营权、选人用人都是市场招聘的,招聘来的人要按照董事会的决定来做事,完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运营,如果做得不好,可以重新招聘换人。如果董事会这些人,代表所有权,又搞经营,政企分开就是一句空话。这么一来,还是把国企看做政府的一个部门,直接下令。实际上,对董事会代表所有权的人,可以发号施令,但具体经营,只能按照企业来实施,它不是一个行政部门,这些经营者应该是董事会聘的,没有行政级别。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市场化改革,国际上都有先例。
目前中国是组织部门直接去管主要经营者,所以不可能按照市场化规律来运营。而且,董事会还可以进一步改革,就是股权多元化。民企甚至外企都可以入股。董事会里有所有制代表,不能直接去搞经营,而是要在董事会中用市场化方式选聘经营者来经营。
这几年国企改革也聘了几个副总经理来搞经营,还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我的理解是,总经理、总裁们也需要面向市场招聘,而且总经理可以根据需要自己任命副总经理,而不是由组织部门委派。国企变成一种当官的状态,而不是真正按照企业经营去搞,是国企致命的毛病,这个问题拖得时间越长对国企越是不利。
竞争性国企
应该有红利上缴指标
《中国企业报》:您认为央企有差别、分步骤提高红利上缴比例,有利于激发其活力吗?
王志乐:国企将来要分类管理,竞争性的国企要给红利上缴指标,公益类的就不必。其它所有制的企业有利润股东当然要分,国企拿了那么多的资源,挣了钱解决自己的福利是很不应该也是很不公平的,而且容易引起社会矛盾。
这个指标具体是多少可以另说,但必须得有。整个股权是人民的,就要为人民谋福利。以行政官员的素质去要求国企,肯定做不好,企业化改革有了,指标也就是市场化过程中顺其自然的事了。
《中国企业报》: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国企,这样是不是更利于其市场活力的释放?
王志乐:股权代表原来是单一的国企,将来可以吸收民企或者是外资。吸收新的投资者进来就是市场需要,股权多元化就是股权的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