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42版:联播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42版            联播
 

2013年12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企改革任重而道远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刘震

国企改革任重而道远

国有企业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随着近期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特别是世界银行的报告《2030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再一次将国企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目前,关于国企地位和作用、国企改革内容和方向的讨论中,各方观点对比鲜明,讨论的产生既有国企自身因素也有外界客观因素,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国际背景

此次引发国企话题讨论热潮的世行报告,是国际垄断资本尤其是国际金融垄断资本集团企图以改头换面的新自由主义,瓦解和攻占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即国有企业。当前美欧主权债务危机愈演愈烈,企图借中国国企的私有化解决其债务问题。苏联的解体和私有化中,美国政府大量购买苏联资产,里根时代的赤字问题得以彻底解决。而当今美国又走到赤字危机和大量印钞的阶段,如果要解决美国的危机,也只有购买到足够的资产才可以解决。放眼全球,这样的资产也只有中国的央企和土地私有化可以提供。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关于中国国有企业的讨论和非议,并未出现“国企低效论”的声音。例如约瑟夫·E·斯蒂格利茨就指出,私有制比国有企业更有效率存在简单逻辑推理的谬误,是一种傻瓜式的经济理论。盲目迷信私有化等新自由主义主张的做法,被保罗·克鲁格曼称之为“市场原教旨主义”。国际社会各界恰恰承认中国国有企业是高效的、有强大竞争力的,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中国国有企业的绩效并不低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跨国企业,让国际垄断资本感到了威胁,既然无法以正常市场竞争的方式赢得胜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便炮制出各种旨在将国企私有化的措施,诱骗中国政府将国企私有化,以便国际垄断资本集团趁机购买股权并获得国企控制权。

国内背景

经过三十多年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经济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其中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拉大、腐败问题严重、产业结构调整难以开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步伐缓慢、国内消费严重不足和对外依存度过高等等。由此,社会上关于中国经济下一步改革的方向、目标和着力点产生不同认识。一些人认为,当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已陷入停顿,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而阻碍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便是国有企业及其培育的既得利益集团,因此必须将国企进行私有化改革。

目前,为推动国企私有化造势的还有之前几轮国企改革重组过程中已尝到甜头、获得好处的官员和企业高管,这些人形成了类似前苏联国内的、大卫·科兹称之为“亲资本主义联盟”的集团,他们意识到进一步私有化将为他们带来更大利益,企图滥用权力贱卖国有资产,或者在“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中获得国企股权。

在国际问题专家眼里,很多打着基金会旗号的其本质都是“西方情报机构的傀儡”,目的是在对方国家的高层智囊团中培养自己的“谍报员”,影响他国的政策制定,使其朝着有利于西方国家的方向迈进。而国内目前很多专家学者、智囊与上述组织关系密切甚至直接受其培养而成并受其长期资助,他们推崇宣扬西方“普世价值”,主导了中国经济改革。

特点及产生的原因 首先,当前讨论的国内背景是中国经济发展暴露出许多问题,如何改革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据统计,中国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已下降到40%,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受到一定削弱,如果不采取切实措施遏制私有化趋势,不仅中国经济将被外资控制,也将导致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被架空并面临被瓦解的危险。其次,国企在社会上一直是一个比较热的话题,但此次讨论的热度前所未有,其导火索是世界银行推出的关于“国企股权多元化”的报告。这说明,外国势力已经干预中国经济改革发展的决策过程。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由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来指导,中国国内改革由国际垄断资本来设计和评价,这是一个值得高度警惕的问题。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目前我国媒体报道存在明显倾向性,导致民众对国企产生误解和抵触情绪。媒体面对国企时,正面新闻不予报道,却往往选择一些负面新闻,极力妖魔化国企,故意制造民众与国企间的矛盾。且其批评国企的一些言论基本停留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论调,完全无视十多年来国企取得的巨大成就。

其次,国企普遍不重视对外宣传。一部分国有企业和经济部门的管理者,自身没有很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同时又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新自由主义关于私有化、市场化的那一套说教的影响,在舆论面前往往自惭形秽,不敢理直气壮地为国企辩护。

第三,目前我国国企经营中的确存在一些难以回避的问题,而由于国际市场能源价格上涨、国内经济产业结构转型、劳动力工资水平上涨等的影响,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导致国际市场对中国产品的需求量骤减,中国的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困难问题,并将问题的根源全部推卸到国企身上。(作者系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摘自2012年11月《学习与探索》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