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资委完善监督成果运用机制
来源:中国企业报
深圳国资委完善监督成果运用机制
近日,深圳国资委采取“一确保、三强化”等措施,继续完善派驻企业监事会主席和财务总监(以下简称“两监”)监督成果运用机制,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确保获取信息合法合规。15家直管企业建立健全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二是强化监督信息即时反馈。市国资委向企业发出的风险防控提示函的同时,抄送两监;向两监开放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功能;发现企业招标、造价等异常监督信息时,及时向两监反馈并提请关注。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报告运用。四是强化专项检查成果运用。组织派驻企业监事会主席和财务总监对企业招标采购、异地投资、资源性资产租赁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向企业反馈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完善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