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7版:产业公司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7版            产业公司
 

2013年12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煤电基地开发加剧水危机水利部出手严控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玮英

煤电基地开发加剧水危机水利部出手严控

12月17日,国家水利部网站公布《关于做好大型煤电基地开发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意见》,要求大型煤电基地建设需贯彻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量水而行”确定项目布局与规模。

水资源供需博弈

煤炭工业的高耗水问题已经甚为紧迫。从今年年初国务院发出红头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以来,这是首次中央部门发布针对行业发展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

有报告指出,主要煤炭产地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和单位国土面积水资源保有量仅为全国水平的1/10,水资源条件不可避免地成为开发煤电基地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大型煤电基地在干旱缺水的西北地区大规模布局将可能引发严重的水资源危机。

根据全国《“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将在山西、鄂尔多斯、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和新疆建设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煤电是这些能源基地的主要内容。

目前,全国16个煤电基地正在加快开发的步伐。这些基地可开发火电装机总规模预计超过6亿kW。上下游产业链包括煤炭开采产业、火力发电产业和煤化工产业。

“然而,我国的煤电基地的发展与水资源分布不协调,多煤的地方缺水,多水的地方缺煤。”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宋献方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道。

早在年初,宋献方带领的团队开展了“煤电基地开发与水资源研究”,并上呈了一份《关于煤电基地开发与水资源保护的建议》,指出若“十二五”能源规划中的发展目标全部实现,“十二五”末全国大型煤电基地上下游产业链需水量保守估算将达到110.21亿立方米。其中,采煤产业需水总量占总产业需水量的59.2%,火电产业占30.8%,煤化工产业需水量占10%。这个数字相当于黄河正常年份可供分配水量370亿立方米的近1/3。到2015年,耗水量最大的省区内蒙古、山西、陕西以及宁夏,规划煤电基地整个产业链的需水量为91.35亿立方米,大大超过现状工业总用水量53.22亿立方米的71.6%。4省各大型煤电基地的规划规模跟现状供水能力存在很大矛盾。

绿色和平气候与能源项目主任邓萍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全国16个大型煤电基地每天用掉的水相当于2012年北京城区日供水能力的9倍。”

事实上,“煤水之争是老问题,但是如今能源基地发展得比较快,显现的矛盾比较严重。”宋献方表示,目前煤炭开发与水资源利用受到各界的关注高于以往。

在宋献方看来,“现在国家在考虑规划时,还需要统筹考虑各种资源之间的配合和搭配。比如,能源基地不能只考虑能源的问题,还应考虑水资源、土壤等问题。”

煤化工应为重点

“作为电的燃料应该是煤炭的最低级用途,而大部分是作为化工用途。”宋献方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关于煤化工的论坛,水资源的话题已经成为谈论焦点。

水资源论证需要涵盖整个煤炭产业链。邓萍认为,单位耗水率高、污染高、能耗高并且今年频频得到快速审批的煤化工行业———包括风头正劲的煤制天然气,也应列入水资源管理制度中。

此前,自然之友、自然大学两家环保NGO联合起诉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环境污染。

两家NGO指出:经过实地调查取证,大型央企神华集团位于鄂尔多斯的煤制油项目从2006年起大量抽取当地浩勒报吉农牧区地下水,日抽水量可达数万立方米。神华多年来持续抽取地下水的行为导致目前草原地下水位严重下降;地表水体明显缩小,季节河流和湖泊减少,人工湖面、湿地消失;沙丘活化,草原沙漠化面积扩大;地表植被、草场大面积衰退;农牧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解焱和另一生态学专家于2013年7月到神华取水区浩勒报吉农牧区进行了现场勘查,出具的《专家生态影响评估意见》称,神华煤制油项目对当地生态和民生的影响: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在其厂区附近排放废水导致土壤可能受到污染,抽取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下降明显。因为水位下降引发取水区植被退化、沙丘活化、地表水面积下降等生态问题。

“煤化工生产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目前影响程度尚不清楚。”宋献方认为,因此,目前对化石原料开发的步骤不要这么大,要有度的进行开发,“以水定产”,“大储量短时间消耗必然需要大量的水资源,应降慢开发速度,减少问题出现。”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