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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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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未出撮合制仍掣肘新三板企业融资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王莹

细则未出撮合制仍掣肘新三板企业融资

新三板的扩容,对于苦等资金的中小微企业而言,无疑是一条新的“绿色通道”。然而,从过去挂牌企业的融资经历来看,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之后,却并不等于能融到资。

截至12月20日,352家挂牌公司中只有99家有成交记录。有数据表明,新三板全年交易量尚不足沪市5分钟的交易量。而对于中小企业主真正关心的是新三板的融资问题,部分挂牌企业对记者透露是由于现行交易制度对流动性形成严重抑制,即撮合制在一定程度上掣肘新三板的融资。

撮合式,即买卖双方在交易之前须明确身份、线下一对一商定交易价格,然后委托营业部安排过户交易。

“新三板企业的定位不是‘差企业’,而是一般投资者‘看不懂的企业’,在这种交易制度下,投资者很难从财务报表上去给一家他可能看不懂的企业报出合理的价格,而新三板的企业大多属于初创企业尤其是高科技类企业,对投资者过低的报价,企业难以接受,在线下谈了很长时间没有谈成的案例比比皆是。”信美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岳利强表示,这一制度安排大大抬高了交易的搜寻成本。

加之,在此交易制度下,除机构投资者外,个人投资者仅限于原发起人股东,致使参与者寥寥,在投资门槛上,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新三板交易规则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买入和卖出都较为困难。

“而撮合制对于企业和投资者而言,最大的障碍在于买卖双方定价有失公允,容易在议价过程中出现报价不统一,从而使得交易难以完成。”岳利强表示。

专家指出,做市商双向报价系统制度的改革是破除当前新三板企业融资难的有效砝码。

做市商制度能通过券商的双边报价,为市场提供流动性。而券商能够不断关注企业经营变化和对估值造成的影响,才能发现合理的价格,并通过双边报价向市场传递价格信息。

据了解,2013年底或2014年初,新三板交易制度细则将出台,届时,新三板的交易制度包括三种:竞价方式、做市商方式和撮合式方式,具体哪一种交易方式由挂牌企业和主办券商协商确定。“但为了自家股票保持更好的流动性,挂牌企业多选择做市商和集合竞价。”华泰证券研究员陈福称。

有专家认为,未来券商将逐步参与做市业务,进而过渡到做市商制度。不过现在细则还未公布,目前交易制度仍为撮合制。

而在投资门槛上,有业内人士透露,未来会降至1000股为基本交易单位,交易会更为活跃。

而对于企业融资而言,股票质押融资是另一种融资手段。控股股东可将公司股票质押获得资金,从而进行资产运营和资本投入。

“对于拟挂牌的企业,只要企业股份通过挂牌实现标准化和可流动之后,就已然具备向银行申请质押股票融资的条件。”华创证券场外市场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北京,就有不少银行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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