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养老制度应走出“劫贫济富”怪圈
来源:中国企业报
现行养老制度应走出“劫贫济富”怪圈
(上接第六版)
如果从新生代职工开始,大部分人从25岁参加工作到60岁退休,能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按目前养老金的缴纳水平,其自己养老应当是没有太大的问题。以北京市为例,2013年北京市最低社保缴存基数为2089元,则企业和个人年共缴养老保险7019元,以年收益7%的复利计算,连续缴存35年至60岁时,这笔钱将达到1038812元;依然以7%的年收益计算,即使不动用本金,退休职工将可拿到每月60597元的退休养老金。
现行养老金制度的设计思路是高工资、高缴存、高支付。这就意味着,国家对于高收入者的补贴要远远多于对低收入者的补贴。仍以北京为例,2013年北京市最低缴存基数为2089元,最高基数为15669元,相差7倍多。如果社保基金不够用,需要国家等比例补贴的话,则等于国家为最高收入者的补贴比对最低收入者的补贴高六七倍。
对于那些在2013年收入达不到每月2089元的低收入职工,其单位和个人依然需要按2089元的基数缴存养老保险,这种情况等于加重了低收入职工以及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负担。
有没有一种可能,养老保险制度参照最低生活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收入状况和生活水平,不论收入高低,大家一律按最低基数缴存,工资收入达不到最低基数的职工,其养老保险金的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最终形成,养老保险只保障最低或基本养老水平,高收入群体的高品质养老费用由其自行负担的格局。
这样,企业、个人以及社会和国家的负担都会相应减少,养老保险或许将不再是一种担忧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