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企业报

第05版:中国企业评论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05版            中国企业评论
 

2013年12月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股发行改革是资本市场最后救赎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马光远

新股发行改革是资本市场最后救赎

股市有信心的前提是必须彻底改变之前全方位、立体式的既不公平又缺乏市场精神的新股发行制度。而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则是为此所做的最新的一次努力。

应该说,本次“意见”的修改和发布,恰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时期,在股票发行改革上,如何为未来实行“注册制”奠定制度基础,如何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都成为改革的主要着力点和市场最为关注的焦点话题。而从证监会发布的“意见”全文看,尽管在改革的力度和措施上仍然稍显谨慎,对于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尚需更多的配套细则方能落地,但总体而言,起码在立法的精神上已经体现了新股告别行政调整,走向真正的市场化大方向的努力。

特别令笔者欣慰的是,本次新股发行改革在解决中国资本市场“圈钱市”和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市场化改革方面,都有一定的举措和亮点。具体而言,为了体现新股发行的市场化原则,无论在新股发行的理念、节奏以及定价和发行方式上,都体现了向市场化努力的原则:在发行理念上,告别长期以来的“父爱主义”,监管部门只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不再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进行判断,将投资价值判断交给投资者;在融资方式上,体现了多元选择的原则,发行人除了可以发行普通股外,还可以发行公司债或者股债结合等多种融资方式;发行的节奏不再完全由行政控制,而是由市场决定发行的快慢;对于长期以来饱受诟病的发行价格,监管部门不再管制询价、定价、配售的具体过程,而是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确定发行时机和发行方案,并根据询价情况自主协商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将价格的决定权交给市场,并强化约束机制。

当然,“意见”只是一个开始,考虑到复杂的利益纠葛以及资本市场长期的积弊,解决新股发行中的市场化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面对机构和上市公司等庞大的利益团体,证监会即使是最聪明的猫,也是和最庞大的老鼠在博弈。就未来新股发行改革而言,笔者认为应该在市场化方向的大前提下,仍然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发行中的公平以及散户的利益。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系著名经济评论员)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版权声明:《中国企业报》刊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企业报社。未经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中国企业报》刊发的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进行转载、摘编,必须在报社书面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作品来源"中国企业报"以及相关作者信息。
本站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701050 传真:010-68701050
京ICP备1101364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