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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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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同步开放是中国
决胜全球的重要推力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时飞

内外同步开放是中国决胜全球的重要推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这意味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内外开放的同步进行和制度化吸纳境内境外的经济要素,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高度发展的语境中,在信息技术将地球改造为扁平的地球村的技术背景中,在平等化、共时性的基础上重构中国的对内对外开放政策,打造自由、平等和充分竞争的市场制度,将是中国新一轮参与全球化竞争的重要推力。

一如所知,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政策,在着力于激发国内经济生长和增长要素的同时,由于面临巨大的现代经济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对外开放的做法之国策化也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并成为催生中国在过去30多年的时间里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助推器。但无论在对内改革还是在对外开放方面,宥于“摸着石头过河”的谨小慎微心态和纠结于通过经济成效来获取政治认同和合法性的做法的明显功利色彩,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均呈现出极大的制度缺陷。就国内改革而言,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往往面临着来自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的限制,在这一背景的长期运作中,中国经济在赢得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催生了市场秩序的无序化和泡沫化。实体经济并未因为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成为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相反,在资产泡沫化的肆意喧嚣中被进一步虚置化,从而致使中国经济结构配置不合理的问题进一步凸显,而相应的经济风险也进一步抬升。与此同时,由于对外开放这一政策在提出伊始,其目的并非着眼于中国经济应当融入到全球竞争体系中去,而仅仅是为了解决中国自身的经济建设和发展所存在的资金不足的暂时性问题,因此,在有效的制度化建构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以政策代替法律安排的倾向。功利取向的对外开放政策致使我们一方面不遗余力地赋予外资经济以超国民待遇,在国内经济秩序中获享种种超国民待遇,导致本就基础薄弱的本国民营经济在重大经济竞争中处于明显劣势地位;另一方面又对外资经济处处设限,在其本应进入的重要经济领域设置进入壁垒,导致这些领域存在着国有经济一家独大的局面,久而久之,一些重要的涉及国计民生的经济领域成为国有经济一家独大的所谓自然垄断局面,妨害了市场竞争的充分、自由、高效、安全,也相应地降低了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竞争中的竞争力。这一点,只要看中国的经济总量和中国总体国家竞争力在全世界的排名之强烈反差,即可明了其中原委。

不仅如此,差异化的市场机制设置,导致了中国在内外开放中出现明显的时空倒置:在本应融入全球经济竞争的历史洪流面前,中国却出现了经济民族主义的回潮;本应无差别执行的反垄断法,却成了经济民族主义者挥洒的大棒,在砸向在中国赢取了经济竞争优势的外资经济的时候,加剧了中国经济国有企业的高度垄断化。

当下时代由于技术变迁所引致的全球经济前所未有的紧密关联,意味着一国在参与全球竞争的过程中,首先需要着力打造的是本国市场的充分自由竞争,确保各项市场要素仅仅是基于市场需求本身而按照符合市场规律的方式在一国境内自由流动;参与市场运作的主体应当获享充分的经济自由权以自由、高效地参与市场运作;横亘在国内基于地区差异而存在的经济要素流动的壁垒的被拆除和国内经济的高度一体化;表征为市场准入机制、市场运行的行为监管法律体系和经济纠纷的多维解决途径的法律安排;确立市场参与主体的基本角色和明确政府作为公平市场竞争秩序的建设者、维护者和仲裁者的角色分离机制;市场参与主体的均值化和平等化建构,而不是基于市场主体的身份属性的区分性或歧视性安排。而这些正是建立完全自由充分的市场秩序,进而打通国内经济格局并强化中国在全球竞争体系中应有的竞争力所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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