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次三中全会勾勒市场经济20年脉络
来源:中国企业报
五次三中全会勾勒市场经济20年脉络
十四届三中全会:“市场经济”写入文件
1993年11月11日,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被外界称为“市场经济50条”。
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十五届三中全会:确立多种所有制经济
1998年10月12日,十五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提出了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方针。
全会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
十六届三中全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003年10月11日,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全会强调,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新一轮农村改革路径
2008年10月9日,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提出,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2013年11月9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