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镇宁:
修建电站背后的土地“转卖”闹剧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闵云霄实习生谢孟航
贵州镇宁:修建电站背后的土地“转卖”闹剧
被电站淹没的水面下面藏着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密。
2013年,董箐电站项目入选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奖,该电站位于贵州省北盘江下游贞丰与镇宁的交界河段上。
在被淹没的水面下藏着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密———这里的不少干部和商人选择电站上马之初,低价从农民手中蒙买土地,骗取政府下拨的安置赔偿款,从中谋利。
现金圈地
贵州镇宁县良田乡沿北盘江一带,是董箐水电站工程需要淹没和占用的版块之一。董箐电站是贵州省西电东送第二批重点电源建设项目之一,总投资69.63亿元,装机88万千瓦、设计年发电量30.26亿千瓦时。
2006年夏,镇宁县良田乡板东村板扎组村民们正忙碌耕作,以期秋天能五谷丰登。就在这段日子里,村里总不断有“客人”深入田间向农民“嘘寒问暖”,以现金换取土地解“燃眉之急”。
板扎组组长马龙辉就是受害者之一,他回忆了自己“卖地”情景:“当时我们正在田里插秧,村委副主任田文开带着几个干部和商人来到寨子,见到家里没有人,就直接到田地里”,马龙辉说,他的表兄吴茶玉,是良田街上一个小商人,平时基本不走他们家的,那天却奇迹般出现。吴茶玉要求马龙辉“转让”一块地出来种经济作物,看完地谈好价钱后,马上就付给2300元,接着拿出早已准备的“土地转让合同”填写好,让马龙辉在上面签名并且压上手印。时间是下午4点左右,地块叫路西歪(布依语的地名),一共有5.8亩。
合同第一条写着“甲方(马龙辉)将土地的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种植等经济活动”,由此来看,双方转让的仅仅是土地使用权,可是第六条中却赫然写道:该地如果被国家征用应无条件支持,如有补偿,其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土地补偿全部归乙方。“当时几个在场人也签名参与作证”后,吴茶玉把已签订的合同带走,三天后盖好村委会的公章,在马龙辉赶场时匆匆忙忙给了一份。
当马龙辉找出合同书时,才发现上面写的日期与当时不符,本来是2006年签订的,却落成2004年了,并且可以明显地看出填写日期的墨迹是压在公章上面。
如按《董箐水电站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暂定执行标准》中的荒地1932.86/亩来计算,马龙辉一家将损失8千多元。马龙辉的地里有部分油桐树,如按经济林8522.86/亩的标准赔偿,其损失更为惨重。“我不知道董箐电站要立项修造,更不知道他要转让的这块地会被水淹没而获得赔偿,地里只有几棵油桐树,自家做不完荒芜很可惜,所以就答应了。”
流转争议
马龙辉仅仅是被“倒卖”土地的其中一家。官方资料显示,董箐水电站库区共涉淹关岭自治县土地1.2万余亩。土地被圈买的,大多都是和马龙辉一样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农民。
镇宁县良田乡财政所工作人员林刚的妻子黄友敏就大面积倒卖土地,一举成为良田乡“土地流转典范”。2004年元月,财政所的林刚和妻子、驻村干部徐猛来到巧拥组和村民商量,把一块原本就种有部分油桐等植物的土地“转让给黄友敏种植油桐、甘蔗等经济作物”。“流转租金”为3000元,约47.5亩。元月20日,22户村民集中到组长岑建才家中,在“土地流转合同书”签字压手印。其第四条规定:“甲方流转给乙方的土地今后不管是增质或贬质,甲方都不能干涉,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记者注:‘质’应为‘值’)。”村委主任陈长辉还签了“情况属实,同意流转”字样,并签名压了手印。岑建才说,“当时我们听说要修电站,却不知这块地要被占用”。
“流转”了这片土地后,这块土地迅速被征用。按照林刚的说法:在领取地中青苗补偿费时,又签订了补充合同,补给农民2万元。然后由地方政府打印出“明白书”,主要内容为“同意黄友敏同志领取这块土地补偿费的就在上面签字”,最后22名农户都签了字。黄友敏领得青苗补偿款9万余元,后又领取土地安置补偿费18万余元。这块投资才2.3万元的土地,获赔高达27万元,净赚25万元。
此事在当地广为流传,许多干部和商人跟风而上。据村民反映,板东村板扎组就有潘国兵、罗金祥、马云龙、潘国超等近十户人家的土地被“圈买”。在采访过程中,板东村副主任田文开介绍,有一段时间,村委公章脱离他的手被人用之加盖土地转让合同书,但盖过几份,盖哪些人家他却不知道。
黄友敏炒地成功后再度出击,2005年又与顶坛村顶坛组签订了另一份土地流转合同,有村民说“面积高达600多亩”。林刚的说法是“大约200亩,而且还要划除另一家人的数十亩,就剩下150亩左右”。据调查得知,这份合同是在董箐电站开工后才签订的,不用支付流转费,条件就是为该村民组改修两段乡村路。
林刚大倒苦水说,“在为顶坛村民组修路上,一共投资了60多万元,其中借高利贷30多万元,向信用社贷款20万元,自己的10万元左右,每月要还利息上万元。”他还表示,如果百姓觉得亏,可以把花去的投资还给我们,到时候的补偿款他们自己得。
由于这块地上种有枸皮、芭蕉等植物,如以经济林200亩进行估算,黄友敏估计会获利近百万元。
双方发生争执后,村民把黄友敏告上了法庭。11月3日,林刚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法院判决的结果是,村民把我的投资加利息给了我,赔偿款由百姓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