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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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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真空 智能手机维修警惕暴利陷阱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本报记者蒋皓

监管真空 智能手机维修警惕暴利陷阱

智能手机维修市场一片乱象,近日,媒体曝光的某些国际品牌机型的液晶屏维修费用动辄上千元的新闻更是屡见不鲜。

日前,由于发现某韩国品牌的大屏智能手机屏幕上有一针孔大小瑕疵,记者遂根据“三包”售后规定,拿到售后服务网点要求维修。客服看了手机,先说,“这个屏幕不保修,液晶屏需要整体更换,如果换需要收费。”

记者对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关于手机三包的内容,和该款智能手机三包凭证内容,仅仅发现主机1年,充电器1年,有线耳机3个月内容,却找不到智能手机“液晶显示屏、主板、CPU、内存、摄像头等”部件的保修信息。

监管真空滋生灰色利益链

目前的智能手机售后维修市场基本处于真空监管地带。《中国企业报》记者在中关村手机维修市场调查发现,无论授权维修点,还是遍布在各大数码城的维修商们,都存在着巨大的利益空间。

国家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副会长郭赤兵表示,“很多大品牌制造商没有维修服务的返修保障体系,对他们来讲,无论是哪个部分损坏了,修理办法都是整体拆换。”

那么,整体换屏又该如何收费呢?在中关村科贸商城,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类国际品牌手机的液晶屏技术含量高,费用也比较高昂,折旧价是800元,全价为1200元。如果只是外屏破损,商家可以回收已损坏的屏来消减所需费用,称之为折旧价,如果内屏或是两个屏全部损坏,则需要支付全额费用。

一位水货手机经销商告诉记者,智能手机除了动辄成百上千元的换屏,线插损坏、HOME键失灵等常见问题的维修费用也不低于50—100元,但实际成本可能只有几元。并且用户花昂贵代价更换的所谓“原装屏”,大部分都是从二手机器上面卸下来的。“国产屏”基本都是山寨厂生产的,成本也就几十元而已。

记者从一些手机配件生产商那里了解到一些内幕,“由于手机配件以次充好的利润空间巨大,早就产生了一条灰色经济链”。商家从维修店中低价收购可修复使用的原装屏,完成修复后以低价卖给维修店,维修店则以原装屏的价格再卖给消费者,这与直接购买原装屏的价格会相差十几倍,甚至更多。或者有商家直接自行生产高仿屏来销售,其中利润也很高。由于从生产到销售一应俱全,这条强力吸金的灰色产业链也就诞生了。

记者调查中还发现,没有一家手机厂商明确零部件的统一市场价格,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一直处在被动地位,价格的不明晰随时会衍生成陷阱。在品牌厂商售后服务体系中,对外包环节监管乏力,成为滋生各种维修弊病的温床。

消费者维权需加强立法

中国已进入转型的新阶段,未来市场的一大特点,将是走向法治化和规范化,越来越多的事件证明了这一点。“企业的商业行为很多是基于常规商业变量的分析,对法律和规则变量的影响思考不足,进而造成很大的风险和损失。”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孙选中在法商管理新财富论坛上如此表述。

孙选中认为,过去形成惯性的商业行为和企业管理,与新环境的冲突越来越突出,企业要彻底改变,最核心的是商业行为要以法律、制度和规则为前提,形成商业的良性循环,逐渐告别过去的粗放式发展,重新构建一套基于符合法治和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从而赚取阳光下的财富。

针对智能手机的售后维修乱象,《中国企业报》记者咨询了律师董正伟。他表示,“智能手机与微型计算机没有太多区别,然而两者质量标准和售后服务要求却相差甚远,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抓紧制定智能手机售后服务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刻不容缓。”

记者查阅了《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主板、内存、CPU、显示屏等部件保修两年,而智能手机的这些部件目前保修一年都找不到具体法律法规依据,这岂不是让消费者维权无门吗?

智能手机是比微型计算机还要高科技的产品,却面临售后服务没有法律法规保证,或者说《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根本无法包含智能手机全部部件,一年的手机保修期根本无法保障智能手机的质量问题。

董正伟指出,《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严重滞后,不适应智能手机科技发展需要,他建议将《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合并立法,主要部件统一售后保修期为2年。

中国通信业知名观察家项立刚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智能手机正在带来第七次信息革命,商业模式、业务模式都在重新建立,随着技术层面的突破,立法和政策监管层面都应该跟进。”据悉,工信部、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相关部委开始重视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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