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机构试水医改新模式山东高青医疗机构医疗资源和服务能力双提升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通讯员潘伟平成树禹本报记者张博实习记者邓文标
两级机构试水医改新模式山东高青医疗机构医疗资源和服务能力双提升
近日,记者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国务院医改办正在会同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医药局组织开展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评估工作,县级医药改革将是医改深入的重点。
医改联合体发展新模式
8月初,高青县人民医院与淄博市中心医院合作共建医疗联合体正式揭牌,成立高青院区。为了全面落实《山东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市县医院实行对口帮扶的要求,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快速提升县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水平。
经淄博市卫生局同意,高青县人民政府与淄博市中心医院充分协商,达成合作共建医疗联合体协议。协议约定,高青县将所属县人民医院委托淄博市中心医院运营管理10年,而高青县人民医院需要加挂“淄博市中心医院高青院区”牌子。
双方约定,淄博市中心医院负责制定高青县人民医院发展规划,负责规划高端医疗装备配备、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国家省市级各类重点学科建设,并组织实施,尽快将县人民医院建成二级甲等的现代化医院。
在合作期内,由高青县县长牵头和淄博市中心医院成立理事会,负责对县医院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根据高青院区经营业绩和收益,淄博市中心医院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而淄博市卫生局负责对建立本医疗联合体工作进行综合目标考核,并监督实施。
对于高青院区院长和副院长人选由市中心医院聘任,县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组织程序办理相应招聘任免手续,而其他医务人员继续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差额拨款补贴政策,确保高青县人民医院现有在册编制内工作人员身份、工资待遇不变。
除高青县人民医院外,9月29日,县妇幼保健院参照县人民医院的合作共建模式,也与淄博市妇幼保健院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书。
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办医
事实上,高青县县级公立医院共有四家,包括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中医医院,而该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则采用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办医,来提升县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水平。
该县第二人民医院地处高青西部,位置偏僻,无法提供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医疗服务,发展空间不足,于是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办医。近期,在县城南部新区投资两亿元,进行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将建成二级甲等现代化医院。
而该县中医医院按照中医康复、高端体检、养老设施的规划建设,也采用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办医的模式,目前合作细节正在积极洽谈之中。
高青县县长刘忠远称,通过与上级医院合作共建和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办医这两种模式,使高青县县级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快速提升,可以满足全县90%患者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将会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工作中树立典范。
从8月初成立高青院区至今,该县人民医院门诊病人、手术次数同比增长28%、57%,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不但使更多的县内患者不再外流,还要吸引临县的患者前来就医。
业内人士称,高青县医改符合医改自下到上、由外到内逐步深入、持续攻坚的推进策略,使人员编制不动、资产归属不变,形成了拥有但不占有,形成医疗资源共享目标一致的良性格局,这是一种改革方式可以复制、能够带动其他医疗卫生建设的提升,意义重大。